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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防疫救治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疫情防控策略,做好常态化、精准化、快速化防控措施,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防疫救治组工作职责和我县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防疫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最大限度消除我县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杨林生 县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肖萍萍 县卫健委副主任
梁文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队长
史 俊 县医保局副局长
孙 龙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 员:戴 军 县人民医院书记
章友财 县中医院院长
李荣森 县疾控中心主任
吴有慧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刘 璐 县卫监局局长
联络员:吴耀华 县卫健委疾控股股长
叶 亮 县卫健委医政股干部
防疫救治组下设2个工作小组,分别为防疫小组和救治小组。
(一)防疫小组
组 长:李荣森 县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奚云松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二)救治小组
组 长:戴 军 县人民医院书记
副组长:章友财 县中医院院长
吴有慧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县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救治小组下设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详见附表),县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由县人民医院牵头,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协助。
联络员由县卫健委医政股干部担任,分别为游丽霞、任亚铭、袁世经。
三、主要职责及任务分工
防疫救治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内各项工作由肖萍萍同志协助杨林生同志负责统一调度指挥及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范围协同开展防疫救治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必要时,经小组领导批准,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集中联合办公,实时开展防疫救治相关工作。
防疫救治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新冠疫情监测、预防与控制、医疗救治等工作;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加强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管理,提升核酸检能力,做好消杀处置工作,做好医疗机构“应检尽检”、感染防控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场、企业集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防疫救治组开展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如下:
(一)县卫健委
1、防疫小组:加强疫情网络报告管理,开展疫情监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提出疫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工作建议。组织协调开展新冠病毒肺炎以及其他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宣传,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指导,对重大活动防疫工作提出专家意见,根据需要开展现场指导。加强对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査、标本采集与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等工作;开展疫情发生时风险地区等级评估,提出疫情处置应急响应工作建议;规范处置疫点、疫区。建立完善县疾控机构消杀应急队伍,协调调配全县消杀力量参与疫情处置。根据需要对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开展技术指导。指导医疗机构按照消毒检验技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等落实医院的消毒、空气净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预防性消毒措施。制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方案、技术规范、操作流程等,并开展技术指导。统筹调配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力量,制定采样与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报告疾控核酸检测数据。
2、救治小组:负责新冠肺炎病人救治工作,统筹调配医疗资源,组织专家对救治工作进行会诊和指导;负责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相关诊疗技术方案、技术规范、操作流程等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定点医院管理,制定和完善病例诊断、医疗救治方案,适时开展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开展发热病人监测和病例认定,做好医疗机构“应检尽检”、感染防控工作;负责指导各地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统筹调配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力量,制定采样与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收集、统计、报送医疗机构核酸进展数据。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相关药品耗材的供应保障。
(三)县医保局
负责指导做好医疗保障工作;负责按程序将疫情医疗治相关项目、核酸检测项目及疫情相关药品耗材纳入医疗保障诊疗项目目录。
(四)县环保局
负责督促处置公司对涉疫情医疗废弃物和废水进行妥善处置。
四、具体工作措施
针对我县疫情防控总体态势和防范策略的不同,结合全县秋冬季疫情防控桌面演练成果,防疫救治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和抗疫实践经验,在积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对于不同疫情发展阶段和各类特定题场景针对性地开展精准防控应对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切断传播途径,尽可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一)进一步提高疫情防疫救治工作重要性认识
1、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慎终如始抓实抓细抓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2、落实监管责任。县卫健委对全县的公立、民营医疗机构实行同标管理,加强个体诊所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和风险排查,对院感防控措施不落实的医疗机构要挂牌督办整改,必要时可停业整顿,坚决消除院感防控隐患。防止疫情防控工作中“针尖大的窟窿漏进斗大的风”,要统筹谋划,扎实细致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微杜渐,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明确院内疫情常态化防控牵头部门,确保监测、检测、救治、感控、转运、物资保障等职责清晰,做到院、科两级有部署、有调度、有督查、有落实,充分做好应对秋冬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各项准备。
(二)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
1、加快标准建设。县卫健委要指导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江西省发热门诊基本设置标准(试行)》要求,加快发热门诊达标建设。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对于完成验收但还存在问题的发热门诊,还要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
2、加强病例排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完善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等院感防控高风险部门管理措施,严格实行预检分诊、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询和健康码识别等措施,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对所有发热门诊就诊患者,严格执行扫“健康码”、査轨迹、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并留观,必须做到6小时内回报核酸检测结果。
3、落实闭环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检查、留观、转诊等各工作流程,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可疑病人全部由专人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所有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应在相对独立区城进行诊治,不得与正常就诊人群共用相同区域。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按照发热门诊就诊患者管理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留观等。对于无症状感染者、疑似和确诊病例,要尽快安排专人专车(救护车)转至县人民医院隔离和治疗。
(三)进一步加强定点医院设置和管理
1、加快县级医院改造。切实加强对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的监督管理,对硬件不达标的要加快改造进度,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改造,使之符合秋冬季传染病诊疗需求。按照不少于医院床位总数的10%准备重症监护床位,提前做好重症病区设置,提高重症、危重症患者收治能力。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应当腾空其独立院区,制定细化启用时院区腾空方案,启用时所有医疗设备设施独立使用,人流、物流严格管控、物理隔离,坚决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2、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要切实强化新冠肺炎救治“关口前移”,轻症病例及早介入,防止轻症转重症;重症病例要组织多学科诊疗,全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要密切关注无症状感染者康状况,及时进行必要检查,如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要按照诊疗方案及时诊断报告,不得拖延。要加强新冠肺炎与流感等秋冬季高发疾病鉴别诊断,强化疾病早期识别,提高规范化诊疗水平。
3、加强医疗和物资保障。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要配足配齐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
(四)进一步落实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全县各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院感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査,加强感染监测,及时发现院感隐患,确保院内感染防控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建立完善院感防控系和工作制度,按照每200-250张病床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齐院感防控专职力量。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坚持“1米线”、“一人一诊一室”,减少人员聚集。各医疗机构要设置过渡缓冲病房,对新收入院的患者(包括急危重症患者)进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实施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制度,严格执行探视时间,落实门禁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陪护人数,实施“陪护证”管理,陪护人员要相对固定。
2、严格落实“应检尽检”。医疗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后動保洁、护工、保安、施工人员等)、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发热门诊就诊人员等要全部落实核酸检测,做到不漏一人。对有发热症状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排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设置专人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开展体温及传染病早期症状的监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立即送往发热门诊检查。
3、加强医院环境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诊疗环境的卫生管理,每天进行清洁、通风、消毒(发热门诊应每班次清洁消毒)。凡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每周对本医院发热门诊、呼吸科、感染科等重点病房的地面、墙壁、物体表面进行采样并行核酸检测和监测。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五)进一步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1、充分提升核酸检测服务能力。县卫健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作用,共同做好本县核酸检测工作。要充分调动第三方检机构积极性,发挥其专业技术特长和能力储备相对丰富的优势加大核酸检测服务供给。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要重点满足日常诊疗核酸需求,大面积大范围排查要重点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作用。
2、落实检测结果及时反馈。核酸检测实验室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出具新冠肺炎核酸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及时报告县卫健委。
3、强化全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査工作预案。全县以社区(村)为单位共设置219个采样点(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样点),共组建219支采样工作队伍,配备采样人员893名,均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担任。根据疫情发生情况,按照如下优先顺序开展核酸筛查工作:集中隔离点人员、发生疫情的疫点(区)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根据检测力量到位情况,按照以上圈层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直至实现本地人口全覆盖。县核酸采样队按照筛查优先顺序进行对口支援。各乡(镇、场、企业集团)按照本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立即开展采样工作;由县疾控中心牵头采样调度工作,优先送至本县检测机构,再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科学调度全县大采样送样和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样送样网结和检测任务。
(六)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
坚持集中收治、分类收治、安全收治的原则,对新冠肺炎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进一步强化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重症病例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开展多学科诊疗,提高诊疗效果。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单人单间隔离观察,与确诊病例分区管理,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和症状观察,积极给予预防性抗病毒药物和中医药干预。疑似病例在单人单间隔离治疗,与确诊病例分区管理,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明确诊断。加强治愈患者健康监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
1、医疗机构分类救治安排
县人民医院主要负责收治本县发热留观病人、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轻症及普通型确诊病例。县中医院主要在救治中提供中医治疗技术指导,县妇幼保健院主要负责提供儿童、孕产妇医疗救治工作。
2、医护人员统一调配安排
全县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目前共有医护人员765人,其中执业医师321人,助理医师14人,执业护士430人。在县级专家组25名专家的基础上,县中医院负责组建县级中医药专家组,指导各有关医疗机构救治中开展中医治疗;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组建县级儿童、孕产妇专家组。每支队伍医师不少于4人,护士不少于8人。要集合全县医疗资源组建后备医疗队,医师团队按以下优先级指派,优先呼吸科、传染科、ICU医师,其次内科医师,最后外科及其它科室医师。对组建的后备医疗队开展新冠肺炎相关治疗防护工作培训考核,确保各后备医疗队能第一时间在全县统一调配下开展救治任务。救治力量不够时全县统筹调配,由后备医疗队进驻。
目前共有医护人员163人,其中执业医师86人,助理医师3人,执业护士74人。
目前共有医护人员 602人,其中执业医师235人,助理医师11人,执业护士356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统筹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扎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防疫救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防止疫情防控工作中“针尖大的窟漏进斗大的风”,要统筹谋划,进一步做实做细各项防疫救治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线疫情及时响应处置。各单位应建立专门队伍负责防疫救治工作,同时要向县卫健委报送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县卫健委将建立工作联络群,强化日常信息互通和工作联络。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一周一报”制度,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于每周四下班前将本周内有关工作情况通过工作联络群报送防疫救治组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如有关内容涉密,报送途径另行商定。防疫救治组将根据指挥部任务部署和工作实际,视情不定期召开调度联席,沟通协调汇总有关事宜。
附件:永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
附件:
永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
专家姓名 |
医院名称 |
职称/职务 |
专业 | ||
1 |
组长 |
戴军 |
县人民医院 |
书记 |
临床医学 |
2 |
副组长 |
章友财 |
县中医院 |
书记 |
临床医学 |
3 |
成
员 |
叶东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主治医师 |
内科 |
4 |
曾长林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主治医师 |
中医 | |
5 |
戴书峰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主治医师 |
神经内科 | |
6 |
金磊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主治医师 |
临床医学 | |
7 |
吴丽凤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主管护师 |
护理 | |
8 |
淦芳华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副主任护师 |
护理 | |
9 |
刘志荣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主治医师 |
急诊科兼ICU主任 | |
10 |
罗晗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主治医师 |
感染科主任 | |
11 |
王宝林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呼吸 | |
12 |
胡小华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主治医师 |
内分泌 | |
13 |
杜美华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主治医师 |
影像中心 | |
14 |
李年德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主管技师 |
检验科 | |
15 |
周园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主治医师 |
心内科 | |
16 |
成
员 |
闵光明 |
永修县人民医院 |
主治医师 |
儿科 |
17 |
刘庆紫 |
永修县中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中医 | |
18 |
王伟 |
永修县中医院 |
主治医师 |
中医 | |
19 |
熊育火 |
永修县中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中医 | |
20 |
刘金浪 |
永修县中医院 |
主治医师 |
中医 | |
21 |
杨绩彬 |
永修县中医院 |
主治医师 |
中医 | |
22 |
徐珊珊 |
永修县中医院 |
主治医师 |
中医 | |
23 |
戴丹 |
永修县中医院 |
主治医师 |
中医 | |
24 |
余婷 |
永修县中医院 |
主治医师 |
中医 | |
25 |
钟喻霞 |
永修县中医院 |
主治医师 |
中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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