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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修县托育机构普惠价定价标准的公示
关于永修县托育机构普惠价定价标准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2023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3]5号)、省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大婴幼儿入托补贴补助力度”的实施方案》(赣民生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乡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现状、居民收入水平和发改委调查认定的托育机构办托成本等因素,经有关会议研究议定,现将永修县普惠托育服务价格认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不含伙食费):
1、公办托育机构不高于700元/月/人;
2、民营托育机构不高于1300元/月/人;
3、半日托每人每月收费不超过全日托50%,可认定为普惠托育服务;
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试行期1年,期满后如有异议视市场价格另行认定并公布。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9日,公示时间为7天。
联系电话:3265563
永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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