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公共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7-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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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2024年医疗卫生领域第二季度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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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季度案件公示
专业类别主类 案件名称 处罚依据 案件来源 结案日期 执行方式 执行结果 行政处罚机关 处罚程序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社会信用代码
医疗卫生 永修县虬津镇鄱坂村二卫生室助理医师余海英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2024/06/03 自觉履行 完全履行 永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简易程序 [2307690_](处方编号)处方由[余海英_](医师姓名)开具,该医师[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_](1.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2.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TE360425PDY7326670
公共场所卫生 永修县涂埠镇新城美神化妆品铜锣湾店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2024/04/12 自觉履行 完全履行 永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般程序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填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具体名称),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92360425MA36HQ6C8N
公共场所卫生 永修县新面孔美容连锁铜锣湾店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2024/04/12 自觉履行 完全履行 永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般程序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填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具体名称),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92360425MAC2NHU386
公共场所卫生 永修县日新购物广场开元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袁三查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2024/04/09 自觉履行 完全履行 永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般程序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袁三查(姓名)等一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5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92360425MA39E55A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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