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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永修县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季度绩效评价的通知
关于开展永修县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第三季度绩效评价的通知
永卫健字〔2023〕118号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有效落实,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永修县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季度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时间
评价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8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绩效评价对象
本季度绩效评价的单位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其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机构。
三、绩效评价内容及方式
本次绩效评价内容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3年中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采取系统调取数据、现场查阅资料、电话访谈、入户核查等方式,以核查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针对健康体检异常结果是否做好健康评价及指导为主。每个乡镇随机抽取一个村,在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内随机抽取该村0-6岁儿童、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肺结核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档案各10份进行核查。
四、绩效评价组成员
由卫健委基卫股牵头,抽调县级公卫专家组成两个绩效评价小组。
绩效评价一组成员
带队领导:肖萍萍 县卫健委副主任
组员:郑青玲、淦 翔、王雅琴、任亚铭(联络人)
评价对象:永丰、马口、九合、滩溪、云山、燕山、江上、恒丰、军山、艾城、湖东社区、康乐社区
绩效评价二组成员
带队领导:陈 瑶 县卫健委副主任
组员:邓 虎、荣为秋、淦健鹏、游丽霞(联络人)
评价对象:三角、立新、吴城、涂埠、三溪桥、白槎、梅棠、虬津、燕坊、八角岭、同兴社区
五、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时间整改落实;工作进度迟缓的,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绩效评价结束后,被评价单位对照绩效评价反馈中的问题,立即整改,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书面材料,于绩效评价结束后一周内上报至委基层卫生股。
(三)针对我县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健康帮扶工作督查。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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