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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四批永修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四批永修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县文化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和文化和旅游部45号令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有效管理、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经县文化馆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评议,社会公示和复核,确定了第四批传统体育类《建昌农狮灯》3名、传统技艺类《湘赣粉丝》1名,民俗类《康龙尖龙舟》1名为永修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永修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和县文化馆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工作指导原则,鼓励和支持永修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管理和保护工作。
附:第四批永修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永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0年4月8日
第四批永修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共5名)
传统体育(3人)
项目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所在地区或单位 |
项目名称 |
Ⅵ |
张万华 |
男 |
46 |
白槎镇兴隆村 |
建昌农狮灯 |
Ⅵ |
张万念 |
男 |
42 |
白槎镇兴隆村 |
建昌农狮灯 |
Ⅵ |
吴子贵 |
男 |
71 |
白槎龙井村 |
建昌农狮灯 |
传统技艺(1人)
项目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所在地区或单位 |
项目名称 |
ⅥⅡ |
李南 |
男 |
37 |
永修涂埠镇 |
湘赣粉丝 |
民俗(1人)
项目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所在地区或单位 |
项目名称 |
X |
范豪琦 |
男 |
22 |
三溪桥镇雷头山组 |
康龙尖龙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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