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1-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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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溪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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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滩溪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永修县滩溪镇永安大道,电话:0792-3030100,邮编:134577564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滩溪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网站各个栏目信息,打造阳光、透明、公开的服务形象,全面推动滩溪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滩溪镇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务咨讯、政策文件、重点民生领域等政府信息49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2条,工作报告1条,政务咨讯类信息38条,重点领域民生信息3条,确保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滩溪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狠抓制度建设,强化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系统规范,明确政党政办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所有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县政务网站为第一平台,同时充分利用镇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村公告栏等开辟线下渠道公开信息。如:一是电子屏,利用便民服务中心2个互联网政务服务终端电子屏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个互联网电子显示屏进行政务宣传,方便群众了解信息。二是公开电话,设立镇政府、便民服务大厅、镇纪委等多个公开电话,直接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三是村公告栏,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将政务信息延伸到各村;四是利用公告牌、喇叭播放公告、便民手册、开展活动、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快捷地向公众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现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7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镇党政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常议常抓,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政务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主管、分管领导主审,党政办主办”具体责任人执行工作制度,公开信息经过复核反馈和“审查后由政务信息员发布,出现过错严格追究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考核,接受社会评议监督,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1条,定期开展或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缺少特色、亮点,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文字、图片为主,与群众互动不足。

2.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学习,撰写稿件及筛选优秀稿件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滩溪镇政务公开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强化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高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多采用图片、视频等形式,丰富信息内容。树牢精品思想,突出特色、挖掘优势,确保信息公开高质量高标准。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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