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重点领域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3-12-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8484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滩溪镇防汛工作纪律
一、按照镇党委、镇政府今年防汛方案,各级党政组织要建立健全领导防汛责任制,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汛期间,做到领导在场,人员到岗,工作到位;各级领导不准随意离岗外出,不准擅离现场,不准玩忽职守。
二、各级防汛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提供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切实做好防汛救灾物资的准备和调配工作。防汛在岗人员务必高度负责,坚守岗位,一丝不苟,不准喝酒,不准搞娱乐活动,不准擅离岗位。各类水工程汛期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守,发现险情要及时组织抢救。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级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听从指挥,做到防汛抢险队伍随时待命,按时到岗,各种抢险措施和抢险物资及时到位。不准违抗命令,不准消极推诿,不准贻误战机。
四、在防汛抢险救灾的紧要关头和危险时刻,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团员务必挺身而出,以身作则,带头抢险救灾,不准临阵脱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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