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重点领域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3-12-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8484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滩溪镇防汛工作纪律

发布日期:2023-12-18 08:15
字号: 〖大 小〗

一、按照镇党委、镇政府今年防汛方案,各级党政组织要建立健全领导防汛责任制,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汛期间,做到领导在场,人员到岗,工作到位;各级领导不准随意离岗外出,不准擅离现场,不准玩忽职守。

二、各级防汛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提供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切实做好防汛救灾物资的准备和调配工作。防汛在岗人员务必高度负责,坚守岗位,一丝不苟,不准喝酒,不准搞娱乐活动,不准擅离岗位。各类水工程汛期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守,发现险情要及时组织抢救。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级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听从指挥,做到防汛抢险队伍随时待命,按时到岗,各种抢险措施和抢险物资及时到位。不准违抗命令,不准消极推诿,不准贻误战机。

四、在防汛抢险救灾的紧要关头和危险时刻,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团员务必挺身而出,以身作则,带头抢险救灾,不准临阵脱逃。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
- 县区网站 -
- 部门网站 -
- 乡镇之窗 -
- 其他网站 -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使用帮助 |隐私声明

主 办:中共永修县委 永修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3604250013    
E-mail:yongxiu@jiujiang.gov.cn    ICP备案号:赣ICP备2022007475号-1     
公安备案号:36042502000101号
     联系电话:0792-322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