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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滩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永修县滩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县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由行政、事业编制构成,行政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22人,事业编制人数16人,实有人数14人。
第二部分 永修县滩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滩溪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752.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9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2.8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4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滩溪镇人民政府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752.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96.8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06.8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2万元、资本性支出19.5万元;项目支出1146万元,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22万元、资本性支出800万元、对企业补助181.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1.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农林水支出480.7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7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6.84万元,、资本性支出819.5万元、对企业补助181.7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滩溪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12.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56.1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379.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1.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农林水支出480.7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滩溪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23.0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68万元,增长0.3 %。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需要适当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9万元、专用设备10.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滩溪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59.92万元,比上年下降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9.58万元,比上年减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费用。
第三部分 永修县滩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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