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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合田林场:
春节期间是计划生育集中服务的黄金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九江市卫生计生委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春节期间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2019年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2019年1月29日至3月18日。
二、工作任务
(一) 完成全年优检、婚检任务数的60%;
(二) 完成“两非”排查,提供有效线索;
(三) 开展文明执法服务,各村必须完成1例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
(四) 兑现奖励,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五) 关爱育龄妇女,开展送药具上门服务。
三、强化计划生育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宣传媒介,全面、准确地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相关工作,加强舆情监测。春节期间各地一是结合年终走访,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工作,把群众关心的计生政策、办事流程、奖惩政策、优生优育、免费婚检、优检等政策和知识送到千家万户;二是各村春节期间必须在人口流量大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在人口密集地张贴宣传标语,做好宣传资料、图片的收集工作。
四、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服务活动
各村要利用春节期间结婚登记高峰期,做好婚检检查工作宣传,进一步提高免费婚检参检比例。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待孕夫妇,特别是外出返乡的待孕夫妇及时做好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服务,力争参检率达100%,完成全年任务的60%。落实好孕情跟踪服务工作,明确跟踪服务责任人,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访视,及时给予政策和孕期知识服务。同时引导育龄夫妻自主选择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对符合两孩政策的特别是大龄怀孕对象,要做好产前服务,提供优质保障。进一步简化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程序,畅通生育服务证登记渠道。采取推行“两证同发”、代办、网上
申请、主动上门办证等方式,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证件提供最大便
利。
五、严肃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各村要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要高度重视,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计生专干为直接责任人;深刻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工作快速推进。
凡在2月18日前完成或超额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单位,奖励该单位征收金额的30%;凡在2月28日前完成或超额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单位,奖励该单位征收金额的25%;凡在3月8日前完成或超额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单位,奖励该单位征收金额的20%。
对在3月18日前,社会抚养未完成1例的村(居、场),由卫计办扣除该村书记、主任两个月工资用于卫计办工作经费。
六、开展全员人口信息质量核查
各村要认真执行人口信息采集的有关规定,抓住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人口信息核查,根据PIS系统导出的全员人口花名册,逐村逐户全面摸排、核查新婚、怀孕、出生、流动人口等信息情况,切实提高全员人口信息质量。
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抓住春节流动人口返乡有利时机。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一是所有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上信息与全员系统进行比对与更
新;二是将民政部门提供的留守儿童信息要与流动人口管理系统核对并更新或补录;三是把全员流动人口名单进行核对,对流动信息(含电话号码)进行查缺补漏,新增流动人口要及时录入,并且将2017年1月1日前的流动人口信息全部进行核实更新。
各村对春节期间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工作抓紧抓实。届时将对春节期间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调度,并于2019年3月上旬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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