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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滩溪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一、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镇党委主要职责
1.加强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议。
2.领导镇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3.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律和有关法规作出决定。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对镇村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农村基层工作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7.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工作。对本镇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立即向上级党委报告情况。
三、镇行政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加强城镇规划建设、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等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例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农村社会保障、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和就业等优质服务。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场)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简介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本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镇党委书记领航项目编排并抓好协调推进;负责党建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党建工作计划、规划;负责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负责属地管理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村(居、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建工作;负责培育、选树党建工作品牌;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和服务业经济发展、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配合做好审计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方针、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减轻农民工负担;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负责辖 区水利建设规划;负责动物防疫及检疫、移民安置、河长制指导等其他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组织村民、单位、社会组织参与村建设和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扶贫移民、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公共安全、信访维稳、矛纠纷调处、法制建设、网格化建设管理和综治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与公检法司部门的联系对接,统筹指挥协调辖区内各条块执法管理服务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工作。
(六)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便民服务大厅和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审核办(受)理镇本级和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负责办理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农、林业、 水利、教育、体育、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供养、医疗救助、困难帮扶、老龄、残疾人权益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等公共服务事项;负责镇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居、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统筹实施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综治信息化平台日常运行以及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基层治理数据收集分析,指导村综治中心等工 作;承担相应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市场、劳动监察、建设 规划、城镇管理、交通秩序、应急管理、市场秩序、食药监管、农林水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办公信息
(一)办公地点:永修县滩溪镇永安大道政府大楼(永安大道与汇智路交界处附近)
(二)办公室负责人:付 伟
(三)办公时间:工作日办公如下,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时间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冬季) 13:30-18:00(夏季)
(四)工作日延时服务时间:12:00-13:30
(五)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延时服务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办公电话:0792-30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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