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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埠镇打击非法猎捕候鸟及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县政府办印发的《永修县打击非法猎杀越冬候鸟、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打击非法猎杀越冬候鸟、野生动物为重点的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涂埠镇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战略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九江新篇章的政治自觉,努力筑牢永修生态环境尤其是鄱阳湖水域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猎杀候鸟、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非法猎杀候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三无一杜绝”(即湖中无天网和毒饵;路上无非法携带和运输越冬候鸟、野生动物;餐馆酒店和市场无越冬候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藏匿、经营和交易;杜绝严重破坏越冬候鸟、野生动物事件的发生)工作目标,切实维护永修生态安全。
三、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重点防范和打击涉及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携带、运输、藏置、出售越冬候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越冬候鸟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全面清除天网、粘网、迷魂阵、定置网、毒饵、电网等危害候鸟、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重点排查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藏匿、运输候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场所及涉嫌非法猎捕、运输、携带候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人员。
(三)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地点,查处非法销售、加工候鸟、野生动物及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其他影响湖区生态安全的各类隐患
四、行动步骤和工作措施
为配合县政府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我镇打击非法猎杀越冬候鸟、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共分以下三个阶段:
(-)组织发动阶段(2019年1月1日至1月10日)
1.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镇政府组织辖区内派出所、农技站、水管站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村(社区)负责人,召开涂埠镇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工作会。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会后将会议精神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传达。
2.制定一个行动方案。镇政法口负责同志,在认真领会上级文件以及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镇情况,研究制定《涂埠镇打击非法猎杀越冬候鸟、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上报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后予以印发。
3.成立一个工作机构。成立涂埠镇打击非法猎杀越冬候鸟、野生动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万结任组长,副镇长赵剑锋、涂埠派出所所长陈越强任副组长。派出所副所长万坚、政法口干部李文明、胡文迪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文迪兼任。
4.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镇政府采取张贴政府公告、LED滚动屏、发放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形式,广泛开展爱护候鸟、野生动物及法规宣传;各村(社区)要配合镇里的部署,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组,尤其是潦河两岸以及林区,开展宣传、发动群众,积极搜集掌握非法猎杀候侯鸟、野生动物案件线索,营造高压严打社会氛围。
5.开展大排査活动。工作组要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进行一次“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地毯式”走访摸排,发现掌握案件线索、重大隐患、重要场所和重点人员,确定专项打击整治对象。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9年1月11日至3月20日)
6.组织检査活动。各村(社区)对沿河、湖水域、农资农贸市场、渔船渔民、餐饮宾馆进行检查,发现和査处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藏匿候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7.开展巡逻防护。工作组将组织人员,针对辖区内水域(包括鱼塘)、滩涂、草洲等重点地区开展不定期的巡查防护;各村(社区)要及时清除天网、粘网、迷魂阵、定置网、毒饵、电网等猎杀候鸟、野生动物隐患,保证巡逻工作见到成效。
8.全力破获案件。坚持“打击是最好的保护”工作理念,进一步深挖线索,与辖区内派出所以及其他部门协同配合,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候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猎杀候鸟、野生动物事件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9.总结一批工作经验,认真梳理典型案例,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探素建立打击非法杀越冬候鸟、野生动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涂埠镇打击非法猎杀越冬候鸟、野生动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万结任组长,副镇长赵剑锋、涂埠派出所所长陈越强任副组长。派出所副所长万坚、政法口干部李文明、胡文迪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文迪兼任。
(二)加强协作配合。镇专项工作组和辖区派出所、农林办、水管站等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效能。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结合线索摸排、巡查防护等工作,充分利用政府公告、电子屏、宣传手册,以及微信、QQ群等新型媒介,深入乡村、农贸市场宣传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造大声势,形成强大威慑力,增强百姓的法治观念和河湖保护意识。
(四)加强检查实效。要加强专项行动的检查工作,同时针对大排查、检查、巡逻防控中发现的线索,会同派出所以及其他部门,开展案件侦破。切实打击一批非法猎杀越冬候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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