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商务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永修县商务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责任科室 |
1 |
对新车销售市场的行政检查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
市场建设运行股 |
2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行政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明确抽查的依据、频次、方式、内容和程序,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
市场建设运行股 |
3 |
对成品油流通和零售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
市场建设运行股 |
4 |
对服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二款:“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十条第二款:“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
市场建设运行股 |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