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8-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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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旭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有机硅改性聚氨酯树脂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0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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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旭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有机硅改性聚氨酯树脂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向公众公开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旭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有机硅改性聚氨酯树脂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江西旭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江西旭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45'56.047"N 29°7'52.500"),项目项目所在厂区东侧紧邻江西亚迪化工有限公司;南面江西雁浔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面为江西华昊化工,西侧为江西赛安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建设内容: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生产车间、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公辅工程等进行生产。将现有生产车间二2000t/a有机硅改性聚氨酯树脂生产工艺进行调整,由预聚体法工艺调整为先躯体法工艺,同时在现有生产车间三闲置区域新增合成釜等生产设备,生产先躯体法工艺所需中间产物聚醚多元醇1800t/a调整后全厂SMP树脂生产规模保持不变4000t/a一半为预聚体法生产,一半为先躯体法生产)。项目总投资1500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工程总投资的2.67%,年工作时间为270天,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4320小时,劳动定员10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车间二复配、合成产生的TVOC、非甲烷总烃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车间三合成产生的TVOC、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

危废仓库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3#)达标排放.

化验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4#)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出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放至杨柳津河。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已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降声等措施进行处理,保证项目建成营运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3类标准的要求。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率;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江西旭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有机硅改性聚氨酯树脂改造项目,依托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的排放能满足所执行的环境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建议在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量和合理使用,使“三同时”工作落到实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1电子版报告书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3ShVXrAmJrpjA3DihI_rQ?pwd=hw1y

提取码: hw1y

2纸质报告书

公众可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

环评单位:江西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13617924080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大道汉唐荣世贸商务中心十楼

建设单位:江西旭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总  电话:13803501538

单位地址: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江西旭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居民。

6、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照公众意见表格式要求,编制对本项目的意见,编制好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联系邮箱,或者将纸质公众意见表直接交予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江西旭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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