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8-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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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云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九江市云光塑料永修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2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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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九江市云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九江市云光塑料永修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08-26至2025-09-01(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23231011

通讯地址:江西省永修县西二路九江市永修生态环境局(330300)

项目名称

九江市云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九江市云光塑料永修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云山工业园荣祺大道南侧2号,租用江西科环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15°44'47.267″;北纬29°08'1.075″。

建设单位

九江市云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项目用地面积5330m2。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卡盘300万套、硅胶塑料包装筒2000万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江西科环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现有供水供电工程、废水处理设施,改造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区,建设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暂存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原则建设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送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苯乙烯、苯系物、乙苯,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等。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苯乙烯、乙苯、苯系物拟采取“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1#排气筒”,其中非甲烷总烃、甲苯、苯乙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中表1排放标准较严者,乙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苯系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中表1排放标准。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拟采取破碎机自带布袋除尘设施除尘后达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1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外设置50m,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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