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审计局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发展、改革、安全、绩效”目标,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心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强化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扶贫资金、保障基本民生、公共制度建设等,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原则。紧扣县委、县政府重大经济决策部署,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一是根据省市审计机关制定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实施方案,把监督检查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各项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我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二是继续深化财政审计,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口径、统一报告、统一处理的要求,做好县级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以及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抓好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促进行政运行绩效。三是抓好政府投资审计,促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四是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合起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
(二)坚持整合资源、合理进行审计分工提高效率的原则。一是依据现有审计资源状况,加强审计资源和审计力量整合,安排重点行业、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项目,统筹配置实施,避免交叉重复审计、多次进点审计等情况,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二是坚持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进一步加快普及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和审计管理系统(OA)工作,提高审计人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审计计划,增强计划的灵活性,确保全年审计任务完成。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具体内容
(一)审计署统一部署的审计项目
1.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及重点】以推动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关注各项稳增长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资金保障、简政放权、风险防范等情况,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进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审计方式及时间】根据省市审计机关下发的工作方案,对县发改委、财政局等多个单位的相关涉审内容开展跟踪审计。本审计项目为全年跟踪审计项目,每季度20日前需向市审计局报送跟踪审计情况报告。
(二)市审计局统一部署的审计项目
扶贫工作及专项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及重点】紧紧围绕“十三五”脱贫攻坚目标,统筹力量。在扶贫审计中,要沿着政策和资金两条主线,重点关注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实施、脱贫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促进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揭示扶贫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关注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提升扶贫资金政策实施效果等。
【审计方式及时间】根据九江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将进行对2018年扶贫工作及扶贫专项资金进行审计。3月份初实施。
(三)县本级安排的审计项目
1.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
(1)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及重点】以促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预算分配和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提高财政政策实施效果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重点关注县级财政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预算绩效和国库资金的管理情况;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重点审查非税收入的征管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促进财政资金的挖潜增效等
【审计方式及时间】主要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2019年4月份、5月份实施,6月份提交审计报告。
(2)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及重点】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盘活财政资金存量,优化财政资金增量,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为目标,把绩效理念贯穿始终,重点关注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编报,财政专项收入,财政资金存量、增量规模和结构情况,部门资金和财务管理、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检查公款支出公务消费情况、奢华建设情况,尤其是在中央颁布《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规定后,有无乱发津贴、补贴及奖金等情况、“吃空饷”和“小金库”治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及有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等。
【审计方式及时间】根据“五统一”原则,主要对江西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林业局、县环保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各股室于5月份实施,6月份提交审计报告。
3.乡镇(场)财政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及重点】揭示以乡镇政府为主体的财政资金收支和运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客观评价其财政决算及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及效益性,并就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重点关注预算资金、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的收入、分配、拨付及支出情况和收费情况的监督、财政资金存量、增量规模和结构情况,部门资金和财务管理、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检查公款支出公务消费情况、奢华建设情况,尤其是在中央颁布《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规定后,有无乱发津贴、补贴及奖金等情况,“吃空饷”和“小金库”治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及有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等。
【审计方式及时间】根据“五统一”原则,主要对吴城镇政府、虬津镇政府、滩溪镇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各股室于6月份实施,7月初提交审计报告。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县领导批示的固投项目:县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教学楼工程、学生食堂工程、学生宿舍工程以及城南工业园永昌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等43个项目
【审计目标及重点】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合同履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规范有序为目标,项目的投资决策,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招投标情况,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情况,物资采购和管理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工程结算情况等。
【审计方式及时间】由县审计局固投股负责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造价结算的审计,经财股、行文股、经责股参与其项目资金的审计。2019年1月至12月实施,对完成的项目结算审计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3.经济责任审计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项目及重点】以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及效果情况,稳增长政策落实、政府性债务、财政资金存量、重大投资项目、民生改善情况及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审计方式及时间】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函,各股于3至11月份实施,并出具审计报告。
(2)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含任中)审计
【审计项目及重点】:以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各项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目标任务完成、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
【审计方式及时间】以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函为准,于7至10月份实施,并出具审计报告。
4.其他审计项目
(1)撤并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审计项目及重点】:为了真实反映撤并单位资产及财务状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对撤并单位的资产、负债及资金结存的真实、完整、有效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方式及时间】将结合2019年机构改革撤并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
(2)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项目及重点】:一是减税降费方面。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创新。(一)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方面。主要是关注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试行留抵退税等增值税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效果;围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关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关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关注依托行政资源、行政权力及影响力收费情况;关注企业融资过程收费情况等。二是“放管服”方面。重点审查县直相关单位对变相保留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情况,以及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等情况。三是便民服务方面。为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等事项。主要关注项目审批环节、前置条件精简情况;在商事登记服务领域的登记和申报环节、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情况;为民服务办事流程情况以及涉及乡镇人员在领取新农保、低保及其他“一卡通”补助资金方面的便利情况等。
【审计方式及时间】对全县涉及营商环境的单位包括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市场和质量管理局、县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等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抽查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核查。于8月至12月进行,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