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工作动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9-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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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县人民法院和涂埠司法所联动联调,打造共化纠纷新模式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永修县法院与永修县司法局协同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机制,9月23日下午,借助该合作平台,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参与,县人民法院,涂埠司法所就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进行现场协调。
被告余某是一位年近九旬的老人,因驾驶三轮车与原告范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范某受伤并住院24天,花费医疗费用16000余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范某构成十级伤残,原告范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4万余元。因被告年纪过大,行动不便,无经济收入来源,为妥善处理此案,在法院、司法所、社区三方调解下,原告表示考虑到被告的家庭情况自愿做出最大让步,被告也表示会尽快筹集钱款与对方达成调解方案履行法律义务。据了解,自永修县法院与永修县司法局协同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建立以来,涂埠司法所与县法院、涂埠法庭共同开展了多起纠纷赔偿案件,均取得了良好地效果,下一步,涂埠司法所将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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