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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永修县违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纠正违规涉企检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布永修县违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方面。包括违规实施异地行政检查;违法查封、冻结、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执法“寻租”方面。包括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乱罚款、滥收费;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方面。包括随意委托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过罚不当、显失公平;行政执法“减免责”制度落实不力,以罚代管;滥用强制措施,对本地本行业所有经营者“一刀切”式采取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关闭,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程序违法;权利告知不到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行政检查不规范方面。包括不具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未按照“企业安静生产期”规定入企开展检查;实施行政检查不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擅自部署专项检查;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任性检查;行政检查结束后,未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乱检查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电话投诉举报:0792-3281699。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yxxsfjxzfy@163.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永修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司法局三楼,邮政编码:330300)。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为公告投诉举报范围。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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