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2-05-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16207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司XX不服《关于永修县涂埠镇新城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胡成虫草花”涉嫌违法的回复》案
永 修 县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永府复决字〔2021〕第17号
申请人:司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公民身份号码422421XXXXXXXX4651,住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观音垱镇碧波街X号。
被申请人:永修县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徐X 职务:局长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1年8月20日作出的《关于永修县涂埠镇新城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胡成虫草花”涉嫌违法的回复》,于10月25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10月29日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其与被申请人就复议事项达成和解为由,请求撤回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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