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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大力实施“三大战略”,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新永修,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我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树牢法治观念,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和全员轮训,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永修落地见效。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法治永修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共召开各类会议11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县委党校重点课程,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课程主题班4期,培训人数806人;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以“彰显思想伟力、勇建法治新功”为主题的江西省百万网民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场知识竞赛活动。
(二)注重便民高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化零为整。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县婚姻登记、社保、医保、就业整合至县政务服务中心,全县45个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进驻,进驻事项2104项,进驻率达100%。
2.化繁为简。通过流程再造、精简事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赣服通”手机APP同步电脑端网上审批系统的所有功能,238项事项实现全程无纸化线上审批。特殊工时制申办实现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长由5个工作日办结缩减为现在的即时即办。县税务局突破跨区域电子缴费瓶颈,完成了全省首笔“零余额”账户异地电子缴库业务,大幅提升“零余额”账户异地缴纳税费的便捷度。
3.化远为近。按照“乡镇受理,县级审批”的模式,持续深化“县乡村同办”全域化改革,将市场主体登记等27项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乡级受理、县级审批,自开展县乡同办改革以来,为全县8000余户市场主体办理登记业务。
4.化粗为精。出台《永修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清单》《2023年永修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重点工作安排及指标提升计划》《永修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7条》,结合我县实际增加了自选动作。如:改革任务清单新增永修清单40条,因地制宜推出龙虾“一件事”、有机硅“一件事”等全县主导产业场景式政务服务,创新推进“智慧药店”平台系统建设,开辟个人股权转让专属通道,搭建政校企合作育才平台,探索实施“县乡村点”政务服务模式。
(三)依法科学决策,夯实依法治县根基保障。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了《永修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出台了《永修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等四项工作指引,确保所有重大事项均落实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有效促进了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大力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梳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15件,修改8件。
(四)合力多元监督,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
1.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2023年共办理95件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108件政协委员提案,对接率、答复率均为100%。
2.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法院生效裁判履行率均达100%。
3.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牢牢把握“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坚持做到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对事项办理流程、程序、法律法规依据、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五)践行执法为民,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简约高效、职责清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要求,全县30余个执法部门均已完成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并赋权15个乡镇(街道)集中市场监管、农业执法、林业执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相关职能,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制定实施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制度。
2.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督促各相关单位“照单监管”,通过平台将检查结果对社会公示,实现“一案一码”录入相关工作。推进联合随机抽查机制,探索实施“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推行“进一次门、填一张表、查多项事”的检查方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到”。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常态化推进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执法资格动态管理等工作。2023年全县共60人参与江西省行政执法证考试,51人通过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4、落实执法监督走深走实。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采取单位自评与实地督查重点抽评相结合,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三项制度、文书制作和执法适当性等重点环节展开。同时根据《关于就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合作机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以作为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试点单位为契机,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难点热点问题,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坚持诉源治理,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统筹乡镇政法委员、网格员、村组干部、平安志愿者(志警)、一村一辅警、法律明白人等力量,聚焦山林水域权属、民间非法集资、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开展敲门活动,自下而上全面摸排。引导法官、检察官、警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法院诉前调解、检察公益调解、公安治安调解、司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基层调解组织深度互动,不断完善援访对接、公调对接、诉调对接等机制。全县已建各类调委会210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99名,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7个,乡(镇、场、企业集团)调委会18个,村(社区)调委会185个。2023年10月,江西云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县供销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徐云峰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2.拓宽法治宣传新方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创作了小品《法援情深》《天价饭店》、双簧表演《誓将黑恶一扫光》、丫丫戏《自首》、舞蹈《扫黑除恶保平安》等法律宣传文艺作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有效整合乡镇和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参与,打造成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于一体的“一站式”为民服务平台。同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例如与九三学社省委会联合举办普法讲座,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活动向基层延伸、向深度拓展。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引领带动法治村居建设,我县目前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全县18个(镇、场、企业集团)司法所均设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站,182个村(社区)均设立“法律明白人”服务工作岗。目前,全县共培育“法律明白人”26161人,其中,张柏林被评为江西省“十佳”法律明白人,潘佳、袁燕华等8人被评为九江市“百优”法律明白人。
3.提升行政化解争议效能。2023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永修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3件,审结2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收到行政复议案件72件,较2022年度同比增长56.5%。同时,为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2023年9月28日永县司法局与县法院成立永修县人民法院驻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站;2023年11月10日柴桑区人民法院、永修县司法局举行行政争议多元调处工作合作备忘录会签仪式暨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揭牌仪式,共同签订了《关于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工作站的备忘录》,并联合印发《县级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文件。2023年11月,县司法局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县将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积极开展应复应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精准施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召开败诉错案分析会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认真分析败诉错案原因,及时纠正错误行政行为。开庭前积极与法院沟通,组织分析应诉材料。认真执行行政领导出庭制和经办人员出庭制。落实“谁行政、谁负责、谁主办、谁应诉”的应诉制度。
(二)推动法治督查、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持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建设督查。坚决杜绝运动式、“一刀切”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试点工作,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优化公共服务,助推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全面清理干预企业自主经营行为。积极探索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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