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8-07-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G24090-0301-2018-0002 责任部门: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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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2018-07-20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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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情况

  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法建、普法工作

1.着力推动法治永修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 》等有关文件,调整了法治永修建设领导小组和“七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分别由县委书记和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了对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乡镇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优质法律服务,全县已有10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服务中心,10个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永修县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丰富创新法制宣传载体。今年,我们将继续联合相关政法单位开办了《法治永修》电视栏目,同时在永修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二)衔接试点,深化社会矫正工作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司矫正字[2016]6号)文件要求,我县为指定试点地区。

1.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为全面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建立了以联系手机巡查、电子手腕巡查、平台定位巡查、实地走访、“天网”定期抽查巡查为主的日常监管“五项巡查”机制,同时深化执法检查,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排查摸底,确保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有效监管。

2.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管平台功能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优势,对所有符合要求的社区矫正人员一律进行移动手机定位,实行人防技管并进,构筑起防止脱管漏管的“电子围墙”。自开通监管平台以来,我县信息录入率和手机定位监控率达到双100%。

(三)推进公证改革,努力提高工作质效

1.扎实推进公证改革。为进一步推进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全省公证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积极作为,目前已完成公证机构改革工作,改制后我县公证处为公益二类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

2.倾力打造公证绿色服务通道。对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以及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我县公证处不推诿,不延迟,做到主动登门,便民服务,并主动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了数起法律援助。今年上半年我处共办理公证308件,业务收费15万余元,接待当事人来电咨询及来访368人次。

(四)加强矛盾排查,基层基础工作有新提升

1.创新开展基层司法所建设。2017年,根据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校所合作推进高等教育服务基层司法所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我县迎来了一名挂职老师,担任虬津司法所所长。为深入推进“校所合作”专项行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首批122名高校专家教授精准帮扶司法所的通知》,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蔡冬根及九江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石浩旭分别帮扶我县虬津司法所和立新司法所。

2.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和规范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拓宽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渠道,全县各行业、各乡镇、各行政村共有人民调解员928人。6月20日我局在县委党校举办了2018年永修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一月以来全县各级民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33件,调处成功327件,调解成功率98.1%以上,县医患调处中心纠纷调处纠纷1起,调处成功1起。这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3.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无收案登记、无收费票据、无案件卷宗等“三无”现象的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集中教育整顿和业务培训。

(五)坚持为民惠民服务群众工作有新业绩。

1.远程会见系统更加便民为民。远程会见系统是司法厅打造的让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及其家属视频见面的民生工程,一方面可以帮助在监狱服刑的罪犯早日回归社会,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服刑罪犯的家属监狱探监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有效解决了罪犯家属会见路途较远的难题。我局在虬津、三角两个乡镇新装了远程会见系统,目前系统还在调试中。

2.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创新发展。积极做好法律顾问创新发展,主动登门服务,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参与顾问单位合同的起草、审查、谈判及日常管理,全县签约法律顾问单位共计52家,承办各类案件5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参加法律公益活动3次,提供法律援助17件,解答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

3.整合资源构建法律援助网络。我局主动对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发放精准法律援助惠民卡5000张、律师联系卡156张。在各乡镇、企业集团及县委组织部、县妇联等单位设立31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与信访部门衔接,做好部分易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已经受理精准法律援助案件152件,接待咨询1264人次。援助对象涉及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经济困难人群,成功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

4.积极推进司法鉴定良性发展。县司法局从工作实际出发,以司法鉴定规范管理和质量管理为突破口,不断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切实把好司法鉴定质量关。案件采信率达9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虽完成了各项预期目标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我县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但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急需解决:1、办公场所紧缺;2、机构设置未到位。。

二是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司法行政系统编制不足、人员不足,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司法所作用日益显现,而我县19个乡镇司法所按照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至少应有57名司法助理员。而目前司法所编制缺口达50余人,基层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愈加凸显。

三是随着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维稳压力增大,各项经费缺口越来越明显,诸多工作难以进一步深入,严重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宣传工作。全力做好下半年“七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在迎检前完成全县法治文化广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和至少6个精品示范点的打造。积极推进乡镇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优质法律服务。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出台我县实施方案,到今年年底实现全县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15%以上。

(二)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大胆探索专业性调委会,努力扩大调委会覆盖面,力求形成我县特色、创出工作亮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直接服务基层群众优势,建立社情民意和舆情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隐患,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

(三)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继续开展全县“五好司法所”和“特色司法所”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加强“校所合作”和高校专家教授精准帮扶司法所活动。下一步,逐步落实每个司法所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逐步解决司法所办公条件设备、交通、通讯设施落后的问题。 

(四)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力度。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加快社区矫正管理局副科级机构落实步伐,稳步推进全县社区矫正电子手腕试行工作。积极推动公、检、法、司联席会制度的落实。积极探索开展监所、司法局与企业三方共建安置帮教基地活动,全力打造省级安置帮教示范基地。

(五)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方面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大力发展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加强公证宣传,扩大公证服务覆盖面,为全县项目建设和民生发展提供公证服务。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促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员依法诚信执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建设,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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