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8-02-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G24110-0301-2018-0002 责任部门: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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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永修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8-02-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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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点任务,为建设“四个新永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推进平安永修、法治永修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以“七五”普法中期验收为着力点,深化普法教育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社会化建设。适时召开县直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经验交流会,形成“大普法”格局。探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指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估体系,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案例评选平台;完善普法讲师团建设,打造高水准讲师队伍,建立普法公开课机制;积极培育法宣志愿者队伍,培育运营有序、普法能力专业的社会团队;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成效宣传,建立“七五”普法信息库、照片库、视频库,迎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

2、全方位加强全民学法用法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重点抓好全县科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实现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全覆盖。深化“法律六进”,开展普法主题活动,继续开“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微宣讲活动。继续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对我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行全面升级换代,适应当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形式和新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基地的辐射作用。切实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或法治文化广场,增加法治文化元素,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以社区矫正官试点为切入点,做精做实社区矫正

1、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动员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社会团体,以帮困解难、帮困助学、就业扶助、家庭关怀等形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让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帮扶,提升帮扶教育水平。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学习心理教育等工作,交由社会力量参与,将对特殊人群及个体开展的调查、走访工作,让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范围,形成社区矫正机构与社会力量职责定位清晰、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强化政府部门、群众性团体、社会组织之间的联动联系,更加全面、优质地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公共服务、专业服务、志愿服务,从源头上为刑满释放人员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创造更好的条件和基础。

2、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手段推进依法依规监管。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定期报告、外出请销假、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等日常监管制度,严格实施警告处罚、提请治安处罚、建议收监执行等考核奖惩制度,确保不发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现象。

3、加强信息化工作力度推进执法公开。扩大电子监管覆盖面,对重点人员加戴电子腕带,所有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全覆盖,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以定位手机、“天网”视频监控和防分离腕带相结合的新型定位系统,实现日常监管精准、到位,切实解决“人机分离”等突出问题,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4、帮助刑释人员回归社会推动安置帮教。加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每日安排专人及时登录安置帮教数据库平台,记录监所上传的罪犯基本信息,认真核实并及时向监所反馈核实情况。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切实做好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必接必送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安置帮扶措施。规范安置帮教经费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接送经费和生活补助费申报、审核、领取等相关规定,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接送经费和生活补助费发放手续齐全、程序规范、管理到位。不断丰富安置帮教手段,将帮教工作细化前移,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联合本地企业及时了解我县企业用工需求,给刑释人员提供就业平台。

三、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深化基层法律服务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功能。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大胆探索专业性调委会,努力扩大调委会覆盖面,力求形成我县特色、创出工作亮点。探索建立联动机制,重点排查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用工、环境污染等领域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直接服务基层群众优势,建立社情民意和舆情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隐患,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

2、加强司法所信息化应用建设。今年3月底,在全县司法所全部接通政务网端口。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从整体上提高办事效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一是完善网上办事系统。结合业务实际流程,开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网上预约功能。二是完善网上咨询系统。优化视频接待方式和质量,依托“12348”法律援助平台,整合电话接待和网上留言功能。三是开发公共法律服务移动端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二次开发技术,整合公共法律服务网的信息资源和服务内容,实现“移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

四、以标准化建设为支撑点,提升法律援助水平

1、切实做好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工作。坚持“以标准树形象、以标准提质效”,全力推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维护弱势群体法律权益,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扩大法律援助适用范围的规定,并将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联动合作机制,完善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机制,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案件比例。坚持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统一测评,确保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规范性、完整性。

2、精心组织开展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名册,完善精准法律援助对象行动动态需求台账,组件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团,为精准援助对象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强化检查督导,及时发现、研究、解决精准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提炼、总结出精准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准法律援助“永修样板”。

五、以规范公证执业为关键点,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1、坚持问题导向,抓细质量管理。严守司法部公证执业纪律“五不准”规范,落实市司法局加强公证质量监管等要求,明确限制性、禁止性公证范围;对照专项治理,加强审批工作,开展归档公证案卷自查、专项抽查和全面巡查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办证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办证程序。

2、坚持发展导向,实现公证文书电子化。2018年县公证处将进行电子化办证,进行纸质和电子公证文书双保存。

六、以推进阳光执法为落脚点,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1、夯实基础,在优化制度机制上求突破。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责任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考核落实四个方面全面充分保障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在县、乡、村三级组织及其他工作部门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在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和考核办法,100%的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以及社区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签订顾问合同。在乡镇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完善村居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2、努力探索,在创新工作方式上求突破。转变观念,深化职能,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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