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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永修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重要之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着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创新发展,为实现好“五大定位”、落实好“八大工程”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法治永修建设
1、认真实施“七五”规划。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永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针对“七五”普法启动实施和各地换届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普法办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办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召开全县“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大会。
2、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抓好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的落实。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等制度,扎实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
3、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增加青少年的防毒禁毒教育内容。加强法治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江西省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管理暂行规定》。
4、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造“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业人员、农民”五大普法版块和“实体阵地、新媒体、传统媒体、行政服务窗口、建筑围栏”五大普法平台。
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作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基础,着力建设好法治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律明白人等普法教育骨干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二、深化平安永修建设,有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学校学生人身伤害等领域专业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7、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深化年”活动,明确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创优执法品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道德、形势政策等内容的思想教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其法治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
8、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建立社区矫正机构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相衔接的综合协同执法办案平台,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网上督办。
9、严格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理。紧紧依托全省安置帮教数据库,继续深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核查和反馈,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评估分类报告制度。继续巩固省内刑满释放人员全员必接必送工作,重点加强无家可归、无亲可投和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等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的接送工作,确保全年接送率、安置率和帮教率持续保持100%。综合运用远程视频会见、联合帮教、政策扶持等手段,引领我县无缝对接工作创新发展。
10、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13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困难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及时与有关部门对接纳入低保、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认真贯彻《江西省过渡性安置帮教示范基地建设标准》文件精神,拟在我县全面完成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安置帮教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三、坚持服务中心,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1、强化律师服务工作。在人民法院中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参与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政府参与化解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引起的矛盾和问题,积极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力推进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建设。
12、加强公证服务工作。积极拓展合同协议、招标投标、拍卖、提存、保全证据等公证业务;强化公证质量监督,提升公证公信力;进一步落实惠民便民措施,为困难群众、公共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等提供及时有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积极拓展公证法律服务新领域。为进一步增强公证机构发展活力,大力提升公证服务能力,我处将按照中央关于公证机构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有关要求,坚持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的方向,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合理选择改革路径,全面深化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
13、拓展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任务,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展法律援助组织网络,认真做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落实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加强改进法律援助宣传,将法律援助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
四、坚持夯实基层,深化基层基础工作
14、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推进“五好司法所”和“五好”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同时积极开展“特色司法所”争创活动。积极借鉴其他县局好经验好做法,探索一条适合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路子,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上新台阶。
15、积极抓好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建设司法行政数据统一中心平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业务的深度融合,全力构建“数据网上走、事情网上办、行业网上管、结果网上查”的新模式。
五、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6、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健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7、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完善司法鉴定与审判、检察、侦查工作衔接协调机制,统一鉴定程序、标准。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
18、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官制度试点,构建以社区矫正官为执法主体,执法辅助人员、社会工作者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19、做好司法领域其他工作改革。积极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改革。
六、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奋进行动
20、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大力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以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为目标,逐步完善落实执业准入、执业资格和分类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热情服务群众,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工作队伍。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一准则两条例”,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责任制,加强执法检查,强化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努力促进干部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坚决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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