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6-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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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4-06-2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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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监管行为,提升食品小作坊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实现科学高效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制定2024年度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原则

依据县市监局食品口监管职责划分,各基层分局负责各自辖区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工作。运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方式实施监督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县局食品股督查工作。并督促食品小作坊落实食品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有效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检查对象

全县食品小作坊。

三、检查时间

2024年全年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20〕25号)、《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五、检查方式充分利用我县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平台,对本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同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

五、检查频次

各分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进行建档工作,同时各分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告知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对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出现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小作坊,应动态调整风险等级,相应增加监督检查频次,要求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将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张贴至其食品小作坊公示栏处,根据食品小作坊的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高风险食品小作坊的监管优于较低风险食品小作坊,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小作坊,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以上;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小作坊,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以上;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小作坊,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以上;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小作坊,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以上。

六、检查内容

(一)资质条件。检查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负责人、食品种类等信息是否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一致;登记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食品种类、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是否发生变化,生产加工设备、设施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二)生产加工场所。检查食品小作坊生产场所附近是否有污染源,生产加工场所是否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区有效隔离,不存在交叉污染;生产加工场所是否整洁、卫生、无积水,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工艺流程与布局是否合理。

(三)设施与设备。检查食品小作坊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加工的设备和器具是否清洁、卫生、安全;具有防鼠、蝇、虫等设施,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是否具备必要的冷藏、冷冻、加热、消毒杀菌设施;是否有洗手设施,并配备专用的消毒、干手用品。

(四)加工过程控制。食品小作坊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生产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对人体安全、无害,其使用与存放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有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是否有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生产食品。

(五)人员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生产加工场所是否发现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或其他用品。

(六)质量安全管理。食品小作坊是否有采购、生产、销售等相关食品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原辅料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生产统计台账、产品销售台账、食品召回和销毁台账,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相关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七)包装与标识。包装的容器和材料是否清洁、无毒、无害且符合卫生要求。生产的食品是否有包装、标签;食品的标签标注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八)贮存与运输。原辅料、成品、半成品的贮存及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食品添加剂是否专门贮存,标示明显;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无交叉污染。食品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其他行为。检查食品小作坊是否存在网上销售,分装、委托加工及接受委托加工等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要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要求推进食品小作坊的网格化管理,分区划片,“定点、定人、定责”,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开展风险分级管理,根据食品小作坊的风险分级情况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局人员一定要充分认清做好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目标上更加明确、方法上更加科学、工作上更加扎实,确保监管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程序。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按程序进行处理,实施重大行政处罚要严格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格落实责任。要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新增的食品小作坊要及时纳入监管计划并在三个月内开展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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