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措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2-09-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2078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就业技能培训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16 15:54
字号: 〖大 小〗

就业技能培训政策解读

政策标准:

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且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 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

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办理流程:

各类培训主体在每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社部门报送下一季度《就业技能(创业)培训计划表》。各地人社部门汇总辖区内培训计划,在当地人社部门网站或政府公共服务网站等予以公告。按计划开班的由培训主体提前1个工作日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告确认。计划外开班的,培训主体需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就业技能培训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

所需材料:

授课教师信息、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考勤记录、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和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
- 县区网站 -
- 部门网站 -
- 乡镇之窗 -
- 其他网站 -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使用帮助 |隐私声明

主 办:中共永修县委 永修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3604250013    
E-mail:yongxiu@jiujiang.gov.cn    ICP备案号:赣ICP备2022007475号-1     
公安备案号:36042502000101号
     联系电话:0792-322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