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措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2-06-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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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导向 稳定就业形势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2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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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推进就业工作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赣府厅明〔2022〕33号)、《关于完善稳就业工作机制10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明〔2022〕34号)、《关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明〔2022〕35号)文件精神,加大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力度有效化解突发疫情影响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出此实施意见。

二、出台目的

促进就业工作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积极应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疫情影响等不确定性因素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三、重要举措

(一)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将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纳入2022年度就业工作重点考核内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农民工服务专窗”。2022年12月底前利用现有数据以及相关部门共享数据基本摸清农村劳动力总量结构、分布流向、从事工种、求职意愿等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工相关数据,充实农民工地图数据库建立常态化农民工数据信息监测分析体系。有针对性地发布推送招聘信息大力引导普工、技能人才到本地园区企业就业。开展工业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制度及时了解园区企业用工和农民工就业状况。开展农民工进园区专项招聘会灵活运用“直播带岗”“送岗下乡”“设点招工”“抖音平台”“点对点送工等招聘模式实现即时快招”,帮助农民工尽快上岗。吸纳农民工就业较多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在资金拨付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平台经济等领域就业。依据《关于印发人社领域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4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永人社字2022〕35)文件要求,对招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补助。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吸纳见习的单位给予补贴。健全校内校外资源协同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强化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与毕业生求职需求的精准推送。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通过创业担保贷款和一次性创业补贴予以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对推动高校之间征集岗位信息互联互通、公共招聘信息与高校岗位信息共享互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强化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

(三)加强对脱贫劳动力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安置保障。持续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动态监测防止脱贫劳动力尤其是监测对象因疫失业、因疫返贫。对符合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监测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建立健全一对一帮扶机制做好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监测对象的分类就业帮扶点对点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对有培训意愿的及时提供针对性定向技能培训对难以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实行托底安置。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跨地区求职就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劳动力,按照转移就业地点,给予交通补贴。对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予以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对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就业援助。动态监测城镇困难群体、退捕渔民就业状况。开展“131”就业服务,为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城镇困难群体、退捕渔民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适合的培训项目。发挥充分就业社区就业载体作用,以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为帮扶重点,强化就业帮扶,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成员及时提供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五)推进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和就业。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提高安置质量。将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现有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扶持政策覆盖范围,积极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支持自主就业创业。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实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有就业意愿的推荐就业率100%。努力搭建就业创业平台,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指导,促进更好就业创业。

(六)联合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就业。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平台建设,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或合作建立用工信息服务平台,为阶段性缺工企业和劳动者灵活就业提供对接服务。提高人力资源企业服务效能,降低招聘服务成本,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用工贵”问题。规范有序组织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为高校毕业生推送岗位信息、提供招聘服务。

(七)持续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基本属性和功能定位。提升代缴医疗、失业金、失业保险金、技能提升补贴等失业保险政策作用。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个人方面以农民工为重点扩面对象,将其纳入制度覆盖范围,确保能够享受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将失业保险纳入就业优先政策体系。根据就业形势和工作重点的变化,围绕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总体要求,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将技能提升、促就业服务等政策作为就业优先政策的调控工具,使之在保民生稳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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