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我县召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培训会,把此项工作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和民心工程的内容积极部署推进。
根据省老龄办、民政厅、财政厅、江西保监局《关于转发全国老龄办等4部门有关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参保对象为:常住在九江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九江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中,70周岁以上或特困优抚对象符合政府出资购买条件的,每人每年只需交纳1元保费。5月20日前,本人或委托亲属携带老年人身份证到村(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6月16日前取保险告知单;60-69周岁非政府出资承保对象,自愿购买,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捐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据了解,今年我县参保对象的老年人有17099人,其中符合政府出资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有15003人。(朱志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