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虬津镇创建无结核社区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各级党委、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严格落实结核病各项防治措施,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探索终结结核病流行的科学途径,国家在全国36个城市开展无结核社区示范点项目,九江市作为全国首个项目试点城市,率先启动该项目。按照创建要求,永修县要创建一个无结核社区示范点设在我镇。为做好项目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创建无结核社区示范点,探索无结核社区(无结核社区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社区的常住人口结核病发病率低于10/10万)的创建路径,为加速结核病疫情下降,实现终结结核病流行目标提供实践经验和科学参考。
二、项目示范点
永修县虬津镇
三、项目指标
(一)核心指标
项目点常住人口的结核病发病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在项目实施第三年和第五年分别较第一年下降50%和90%。
(二)关键指标
1、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高危人群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筛查比例达到85%以上;
3、结核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4、结核病预防性治疗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至2027年(五年)
五、实施步骤
1、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6月)。启动项目建设,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社区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
2、摸底调查阶段(2023年6至7月)。开展社区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调查,建立人口工作台账。
3、筛查建档阶段(2023年8月)。对社区常住人口进行全面筛查,建立健康档案,对确诊人口耐药患者及潜伏感染者进行分类管理、治疗及跟踪随访。
4、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9月至2027年底)。认真开展各项常规工作,各项工作指标达标、巩固、提升。
六、项目主要内容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大众结核知晓率。
疾控、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科技社团及志愿者、社区等,充分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等宣传日,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知和关注度,树立公众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控的良好氛围。
(二)早期筛查干预,降低结核传播性。
开展主动筛查,及早发现结核病患者及潜在的传染源,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应用“互联网+结核病防治”、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数字健康等创新工具和技术,针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HIV感染者以及AIDS患者、65 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人群开展结核病主动发现工作。鼓励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期感染筛查,确保筛查工作安全、精准。同时,对全部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尽早进行耐药性筛查,应用分子生物学等新型实验室诊断技术,提升耐药结核病诊断能力,缩短耐药诊断时间,最大限度发现耐药结核病患者并给予规范治疗和管理,采取必要的感染控制措施。
(三)积极规范治疗,提高治疗成功率。
1、规范结核病和耐药结核病治疗。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的要求,对确诊的结核病和耐药结核病患者给予规范治疗;对处于传染期的结核病患者进行规范隔离治疗,积极推广使用新药、新方案,缩短疗程,提高疗效。
推广结核病预防性治疗。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提高新近结核潜伏感染者对预防性治疗的认识,对排除活动性结核病和预防性治疗的新近潜伏感染者积极开展预防性治疗,对筛查发现的潜伏感染者在自愿、知情、同意的情况下,选择化学预防性治疗或免疫预防,通过加大宣教,提高预防性服药率和免疫注射率,降低结核发病率,提高结核病预防性治疗的接受度和依从性。学生应提倡使用副反应更小、接受度更高的免疫预防。
(四)加强随访疏导,提高患者依从性。
1、加强结核病患者和感染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模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用传统和数字健康技术相结合的方式,为结核病患者和预防性治疗者(即新近潜伏感染者)提供全方位和全流程的关怀服务,实现患者全程规范管理。
2、规范结核病患者和感染者随访检查。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的要求,定期对结核病患者进行随访复查,及时识别不良反应,妥善处置并跟踪治疗效果。对接受化学预防性治疗的潜伏感染者,在治疗期间每月进行肝肾功能等医学检查。完成治疗后每年进行一次胸部影像学检查;对其他潜伏期感染者进行感染筛查后的第3、6、12和24月末医学随访。
3、提供心理咨询和营养支持。对结核病患者进行营养需求评估,提供营养咨询和膳食指导,并提供个体化营养支持服务,提升患者机体免疫力;通过心理咨询员、志愿者、护士、社区医生、社工和康复患者等心理支持小组定期开展活动,提高患者治疗信心,疏导患者生活压力,促进患者康复。
- 强化政策保障,降低患者自付比例。
逐步将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和实验室检测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逐步将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的治疗和救助,切实提高报销额度,降低患者自付比例,避免患者家庭发生灾难性支出。
七、相关职责
1、按项目实施方案,各单位、各村负责本项目的实施,确保活动按计划开展,负责项目日常管理、沟通协调及目标考核。
2、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例会制度,每季度听取项目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虬津镇政府)创建无结核社区试点项目活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督各项目工作的落实。
3、多方筹资,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开发落实结核病医疗保障政策,降低结核病患者经济负担,保障无结核社区的顺利开展。
4、按项目要求收集项目数据信息,建立社区人口信息库建档,定期审核、汇总后上报县级项目工作小组,同时分析项目进展、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支持解决。
5、负责对项目镇、村两级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镇卫健口:招募结核病防治宣传志愿者,协调动员重点场所(学校、企业)、老年人、糖尿病等患者积极参与创建无结核社区工作。
7、卫生院:开展基线调查,组织开展结核病筛查,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收集项目数据信息并上报。
八、数据收集与分析
1、通过《结核筛查一览表》将辖区内筛查结果进行记录,并每季度汇总分析逐级上报(项目实施前6月每月初汇总上报上月数据)。
2、通过《肺结核患者登记本》将辖区内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登记信息及管理情况进行记录,并每季度汇总分析逐级
上报(项目实施前6月每月初汇总上报上月数据)。
3、通过《潜伏感染者结核病预防性治疗登记本》将辖区内进行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治疗情况进行登记,并每季度汇
总分析逐级上报(项目实施前6月每月初汇总上报上月数据)。
4、通过《结核病防治知识核心信息调查表》对辖区内居民进行知晓率调查,项目启动及项且结束前各调查一次并汇总分析上报。
5、每年1月31日前,对上一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总结;项目结束3月内完成项目总结报告并逐级审核上报。
九、质量控制
(一)项目培训
项目执行单位负责对参与项目实施的各环节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障项目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定期督导
每半年组织专家对项目工作进行督导,并将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向县卫健委反馈。
(三)数据质控
项目单位指定专人进行各项数据的登记和复核,及时订正错误信息,补全漏登信息,确保信息收集的准确性。每季度对各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给上级项目工作组。
(四)分析评估
为保证项目工作严格按实施方案开展执行,每年1月31日前,对上一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分析;2025年开展中期评估,2028年进行项目终期评估工作,认真撰写项目中期和终期总结报告。
十、经费筹集
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市级项目相关经费,该项目由县卫健委负责牵头落实,并根据该项目开展情况及时向县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十一、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将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各项防治责任,按时完成项目指标。
(二)严格主体责任。镇卫健口负责具体项目落实,要深入基层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制订具体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一位分管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本举措台账”的工作机制。各配合单位要细化完善措施,全力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最终实现结核病的有效防控。
(三)加强督导评价。开展对创建无结核社区示范点项目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价,完善评估评价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项目指标的落实。加强对创建无结核社区示范点项目重点工作督查,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创建无结核
社区示范点项目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全方位展示项目的进展和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结核病防治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同时促进结核病患者科学、规范治疗、及早康复,达到持续降低结核病疫情,保护人民健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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