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8-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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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申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8-26 14:58 来源:永修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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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农村2026年财政专项项目储备指南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申报2026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续建县,项目资金11万元。依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地膜使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1.自然条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状况

永修古称艾地,取意“泮临修水,永蒙其利”,是国家级赣江新区四大组团之一,也是赣江新区唯一的农业组团。隶属江西省九江市,位于江西省北部,九江市南部。南邻南昌市,东频鄱阳湖,西倚云居山,北望庐山。全县面积1947平方公里,下辖14个乡镇、1个垦殖场、2个企业集团和1个丰安街道办事处。总人口39.4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占43%,乡村人口占57%,是典型的农业大县,素有“鱼米之乡、赣北粮仓”的美誉。

种植作物以水稻为主,蔬菜、水果、瓜果为辅。全县粮食播种面积57.27万亩左右,其中早稻播种面积8.5万亩,粮食产量4.38亿斤;油菜播种面积17.2万亩;生猪出栏14万头;果业种植面积12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1.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8万亩,有设施蔬菜、草莓大棚0.5万亩;水产养殖面积14.35万亩,实现水产品总产量10万吨。

2.地膜覆盖应用与回收利用情况

近年来,永修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迅速,农膜成为不可缺少的农资,随着覆盖面积增大,使用量逐年递增。其中,西瓜地膜覆盖面积1000亩,蔬菜地膜覆盖面积2000亩,草莓地膜覆盖2000亩,中药材地膜覆盖1500亩。地膜使用量根据覆盖的作物区别有所不同,一般西瓜每亩用量4公斤,蔬菜每亩6公斤,草莓每亩8公斤,全县年地膜使用量54吨。地膜覆盖可增加地温,防止杂草丛生,减少水分蒸发,保障了作物生产。但地膜残留也存在不少危害,阻止了土壤营养物质流动,影响种子发芽和生长,会导致土壤污染。目前,我县草莓地膜回收率100%,蔬菜回收率90%,西瓜回收率70%,果树回收率70%,平均回收率80%以上。其中,西瓜和果树使用的地膜厚度一般为0.01毫米,蔬菜、草莓使用的地膜厚度一般为0.015毫米。

3.地膜生产和再利用情况

永修县没有地膜生产企业,但县域内的农资经营部门均有销售,农户在地膜购置方面没有障碍,质量较好的加厚地膜一般会进行回收再利用。

二、基础条件

1.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情况

随着农业不断向前发展,农膜使用逐年递增,田间残留量也在增长,对农田造成一定污染,对生产造成一定危害。但在省市正确指导下,我县加强农膜残留危害宣传和回收宣传,生产经营者环保意识增强,地膜回收率不断增加,残留量逐年降低,为巩固农膜回收成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废弃农膜收购体系,主要收购点设在再生回收公司和废品收购站,进行全县覆盖回收;另2024年在艾城、虬津、燕坊、涂埠四个乡镇分别建立农膜回收点,助力农膜回收。

2.地膜监测统计情况

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可为地膜治理提供真实有效的科学数据。根据省厅任务安排,我县与湖南农业大学共同承担地膜残留监测国家点任务,已实施多年。我县是全省蔬菜生产重点县,所以国家监测点定在蔬菜生产基地。同时,每年对全县地膜使用情况进行了登记形成台账,台账系统由县乡村三级组成,由村级为基本单位逐级统计汇总上报。

三、实施的必要性

残留地膜对环境有三大危害,一是危害土壤的通透性,地膜残留在土壤中改变或切断土壤间隙,使土地水分渗透减少,阻止土壤水肥的流动,影响作物吸收。二是危害作物生长,残留地膜易导致作物出苗和幼苗成活率过低。三是危害农村环境,残留地膜在田间地头,造成白色污染,因此为了保护农村生产环境,实施加厚地膜推广意义重大。

四、项目目标和重点任务

1.项目目标

本试点项目资金11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地膜回收率达85%以上。

2.重点任务

(1)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计划2026年推广使用2000亩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试点任务,种植作物主要为蔬菜、草莓、西瓜,中草药等。

(2)设立地膜回收点。地膜回收点原则上设置在乡镇已有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地膜回收点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地膜的收集和处置,并填写附件《永修县地膜回收台账》。

 (3)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在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的乡镇各设置1个地膜残留监测点,按照《江西省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点位布设、监测取样、送样、数据调查等,计算农田残留总量,应及时掌握区域污染动态变化,科学评价区域污染状况与治理成效。

2.补助对象

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补助对象为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地膜回收点的补助对象为承担回收点设立的乡镇或主体。

3.补助标准和资金安排

(1)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每亩补助30元,共计6万元。

(2)地膜回收点每点补助1万元,共计4万元。

(3)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安排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地膜残留监测采样、送检、检测以及开展地膜试点工作用车等方面的费用。

4.资金拨付方式

(1)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承担推广任务的乡镇要根据推广任务,核实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厚地膜使用面积,各乡镇要在11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加厚地膜推广任务核实工作,填写《永修县加厚地膜推广补助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签字盖章的《永修县加厚地膜推广补助信息汇总表》、公示图片和农户相关佐证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资金补助,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后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乡镇,由乡镇发放给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地膜回收点设置。补助资金预拨给各地膜回收点。各回收点每个点回收量不得少于5000公斤,并于年底前将地膜回收台账和地膜回收图片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科教股。

(3)地膜残留监测。根据实际支出,实报实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专班,具体工作开展安排由县农业生态科教股负责,主要负责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包括面积和项目资金的落实。

2.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指导

一是全方位宣传加厚地膜、项目内容、废旧农膜回收政策法规、典型做法,提高群众环保意识、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项目中,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做好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开展多层次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幅度提高该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3.加大农业执法力度

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地膜经销和回收使用管理台账,深入开展农资市场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地膜产品质量抽检,严肃查处销售非标地膜的企业和门店、违规销售地膜问题,形成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控制不达标地膜流入农业生产。

六、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推广使用0.015毫米以上加厚高标准地膜,进一步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回收废旧地膜也可增加农民收入。

2.社会效益。经过广泛宣传培训,引导农户改变观念,科学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提高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有效改善农村社会和人居环境风貌,促进农村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废旧地膜的可回收性,进一步减少地膜残留,改良土壤结构,减少废旧地膜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显著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永修县地膜回收台账

                回收点:

上交者

姓名

上交日期(年/月/日)

上交重量(斤)

联系电话

上交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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