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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资金监管平台 运行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资金监管平台 运行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管理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局民生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民生资金项目监管平台健康、有序运行,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永修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永民生监办字〔2020〕3号)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民生资金项目的有效监管,关系到农业农村的长远发展,关系到惠农政策真正“落地生根”,各站股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运行管理,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明确权限职责
监管平台的使用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规划、统一口径、分口录入、事权结合、有效监督”的原则。对各类民生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网上录入、审核、监管和服务。
(一)各业务股室职责:
1.明确各项目实施站股负责人为资金监管平台第一责任人,各站股需明确一位系统录入工作人员,熟练平台各个模块的操作流程;
2.平台录入流程:收到资金指标文、政策文件→文件发布→项目实施→支出签报→支出数据录入→支出报账。
(二)计财股为牵头单位,主动对接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执行全局项目资金审核、监管职责。
1.对录入项目及时进行审核操作;
2.对未按要求录入平台的支出不予报账;
3.定期查看系统,及时对出现的预警信息、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分类收集整理。根据项目的归属,通知各站股做好预警销号、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成立了县农业农村局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戴熙良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股长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计财股,负责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2.各口分管领导应组织好平台中显示的预警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等问题的处理,安排相关人员到实地开展预警调查核实工作,做到及时销号及后续相关处理。对于无法处理的预警信息、投诉举报等,应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3.各站股对项目资金仔细核查,做到应录项目一个不漏。对于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项目资金,应做好基础数据管理,及时跟踪。对发现的错录、重录、漏录等情况,及时做好登记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更正、补录工作。
4.各站股将系统录入人员名单于4月9日下班前报计财股,以备业务及时沟通。
5.做好平台的宣传工作,通过公众号、网站、宣传单等方式传播平台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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