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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农业局关于涉农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
永修县农业局关于涉农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永修县农业局关于涉农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县农业局作为涉农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突出农药生产企业、大型沼气、农产品生产加工等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县涉农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全县各乡镇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安全、农药生产安全及农业投入品安全。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召开了会议或培训,学习文件精神,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
(二)检查现场隐患
1.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施工用电安全设施。
3.消防设施是否配备,是否有灭火器和通风口。
4.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
(三)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
3.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4.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四)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对于危化品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五)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六)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四、工作步骤
从2018年4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4月“扫雷”行动)
1.全面宣传发动。制定下发县农业局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并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
2.全面查找隐患。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县农业局组织人员深入农药生产企业、大型沼气、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经营主体开展示范性隐患排查与评估,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示范,使得隐患排查查得实、风险辨识分级分得准。
3.全面建立档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按标准确定隐患等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档案,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要求上报,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使之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实行闭环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9月,“清零”行动)
1.严格整改标准。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抓好隐患自查自改,对自查和监管部门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真改快改;同时,聚焦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精准发力,使隐患整改到位。
2.严格督促整改。认真组织监督执法,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农药生产企业、大型沼气、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经营主体进行对表检查,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防,确保安全。
3.严格“四个一律”。督促我县范围内的企业经营主体,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4.严格联合惩戒。对农药生产企业、大型沼气、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经营主体未开展全面排查、未完成限期整改的,纳入诚信管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将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又不积极实施治理的相关责任主体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失信企业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扫雷”行动和“清零”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对已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的农药生产企业、大型沼气、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到位。
2.认真做好总结。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农药生产企业、大型沼气、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落实,每个阶段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领域集中行动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加强与县安委办的联系报告,各相关部门紧密衔接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大追责力度,彰显法律权威,既要做好监督检查,更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落实;鼓励社会监督,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经营主体要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永修县农业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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