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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4年1季度、2季度福彩公益金的通知
立新乡、艾城镇、马口镇、涂埠镇、县福利院、马口养老院、中心养老院、梅棠养老院、白槎养老院:
根据《九江市财政局 九江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4年1-3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九财综〔2024〕6号)、《九江市财政局 九江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4年4-6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九财综〔2024〕9号)文件,下拨我县2024年1季度、2季度福彩公益金1659176.39元。按照《江西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赣财综[2021]24号)规定,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公益事业。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常务会同意,现将资金分配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1.立新乡:杨春村村落建设6万元。
2.立新乡:桥头村村落建设5.061602万元。
3.艾城镇:鹊湖村村落建设5万元。
4.马口镇:长溪村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5万元。
5.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档案信息化服务10万元。
6.县民政局:2024年居家适老化改造10万元。
7.县民政局:2025年消防维保费用13万元。
8.县民政局:吴城养老院、马口养老院、中心养老院等3家养老机构电动车充电桩及车棚建设6万元。
9.县民政局:2024年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费用0.9856万元。
10.县福利院:集中特困人员住院护理补贴17.3万元。
11.梅棠养老院:猪圈及排水设施建设9.6万元。
12.白槎养老院:北面护坡工程建设20万元。
13.县民政局:2025年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1万元。
14.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培育发展8万元。
15.县民政局:消防安全检查评估专家费1.2万元。
16.中心养老院:猪圈改造8.4万元。
17.马口养老院:供电线路改造9.5万元。
18.县民政局:公益金项目管理培训、绩效评价及专项审计3万元。
19.涂埠镇:富民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补助17万元。
20.中心养老院:消防通道改造9.870437万元。
二、资金使用要求
下拨款项必须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原则,加强监管,按项目资金进行管理,程序要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各单位要做好项目预算和结算工作,项目完工后必须附项目预算和项目结算单。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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