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2-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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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24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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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乡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预定,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预定;

2、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领导本区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5、加强和改善对人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等组织的领导,及时研究讨论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6、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政府履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预定。

2、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科教文卫、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村乡规划建设、扶贫开发、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单位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0个。

编制人数5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3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81人,其中:在职人数44人,行政在职人数2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2人、差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数31人;退职人数0人;遗属人数6人。在校学生人数999人,其中:小学人数686人、中学人数313人。

第二部分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914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9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65.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820.3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2,374.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9.4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2.7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9189.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94.2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30.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0.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4.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万元;项目支出17,958.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23.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79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730.63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15,803.20万元,其他支出1,026.3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6.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8.92万元;国防支出8.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0万元;公共公安支出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万元;教育支出4965.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4.9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97.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7.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1.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1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66.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4.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00.18万元;农林水支出5513.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5.6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43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8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74.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9.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9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731.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44.32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1580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803.12万元;其他支出1026.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45.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6,765.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31.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9.4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公安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4,965.0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97.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15.8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47.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1.24万元,农林水支出4,475.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万元,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53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5.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0万元,资本性支出0.65万元;项目支出16,23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09.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1.45万元,对企业补助15,803.20万元,其他支出251.5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06.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63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中心工作任务多,工作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46.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4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马口镇人民政府项目情况说明

1.马口镇2025年度县直各单位拨付项目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发展地方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高标准农田、农村道路管护,维护山塘水库水利设施,保障镇里五保低保各项社会民生需求,开展主题党日、乡风文明建设,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升农民群众幸福生活

2)立项依据:2025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公共服务的提供,例如交通、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投入,以满足民众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求,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00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发展地方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卫生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主题党日、乡风文明建设,移风易俗,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保障镇里五保低保各项社会民生需求,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感,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2.村级支出 2025年乡镇特定目标类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发展地方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高标准农田、农村道路管护,维护山塘水库水利设施,保障镇里五保低保各项社会民生需求,开展主题党日、乡风文明建设,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升农民群众幸福生活

2)立项依据:2025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用于发放村干部工资,办公经费、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综合改革,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行。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33.56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保障本辖区内14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干部经费、正常运转工作经费,完善日常村级工作运转,提高基层战斗堡垒阵地作用等。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办事效率,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保证辖区居民安居乐业。

3、乡镇体制结算2025年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扶持企业发展,加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地方可用财力。补充镇政府经费支出,保障镇政府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2025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用于招商引资,扶持企业发展、发放聘干工资等,提高行政运行能力。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6,253.295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用于招商引资、扶持企业发展、发放人员绩效、聘干工资等,弥补企业发展短板,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单位行政运行能力。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8.7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无此类业务安排

公务接待费0 万元,比上年增(减)45.81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安排27.79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0万元,比上年减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今年无购置公车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务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务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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