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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乡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预定,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预定;
2、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领导本区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5、加强和改善对人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等组织的领导,及时研究讨论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6、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政府履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预定。
2、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科教文卫、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村乡规划建设、扶贫开发、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和二级预算单位0个。
编制人数5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2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84人,其中:在职人数47人,行政在职人数2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在职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9人、差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0人;退休人数30人,遗属人数7人。在校学生人数0人,其中:小学人数0人、中学人数0人。
第二部分 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2073.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1.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较多、工作任务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4.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9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783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5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8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7.7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2073.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1.1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康养中心提升改造等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增加较多。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60.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65.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29.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4万元、资本性支出69.30万元;项目支出10713.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66.6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6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39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977.65万元、资本性支出5884.92万元、其他支出2644.2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9.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19.9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7.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70万元,教育支出824.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9.5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6.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3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3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1.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1.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0.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6.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32.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32.91万元,农林水支出2573.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2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3.8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0万元,其他支出7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29.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6.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6.5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9.9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97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7.65万元,资本性支出5954.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4.43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64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8.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254.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整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582.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70万元,教育支出824.5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6.3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4.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1.54万元,农林水支出715.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54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7.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4万元,资本性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271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7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0.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3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977.65万元,资本性支出1050.5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576.4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50.9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8.37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政府厉行节俭,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189.61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10万元、手续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1.6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0.7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45.81万元、劳务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6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7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乡镇可用财力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企业扶持资金、促进增收,发展经济。
2)立项依据:永财编字{2023}1号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乡镇可用财力经费,用于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确保政府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477.30万元
2、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2023年)项目情况说明
1) 项目概述:用于荆湖村光伏发电站建设及运行维护。
2) 立项依据:九发改能源字{2022}246号
3) 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规模约125KW,保障村级光伏电站正常运行。
5) 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3、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2023年)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发放央企退休人员补助资金,提升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增强幸福感。
2)立项依据:九财资指{2021}5号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发放央企退休人员补助资金,减轻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增强对退休人员的关爱。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0.30万元
4、马口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2023)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改造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2)立项依据:永行审投字(2022)95号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马口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2023),拟对原有钢架大棚、非机动车停车场、道路、水电消防及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改造,保障马口镇食品安全卫生,解决市场“脏、乱、差”现象。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382万元
5、村级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村级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项目。
2)立项依据:永财编字{2023}1号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村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用于发放村干部工资,办公经费、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综合改革,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行。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6、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政府办公运行等方面。
2)立项依据:永财编字{2023}1号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用于购买办公物资、开展各项活动等机构事务运行经费,提供政府服务能力。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7、秸秆禁烧奖补资金(2023年)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秸秆禁烧奖补资金(2023年)项目。
2)立项依据:九财资环指{2023}2号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秸秆禁烧奖补资金(2023年)项目,用于政府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万元
8、城市维护建设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马口村马头岗设施维护保养费用。
2)立项依据:永财编字{2023}1号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城市维护建设项目,维护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提高农民生活环境。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9、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大力发展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2)立项依据:永财编字{2023}1号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土地基金项目,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时发放拆迁补偿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土地结构。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00万元
10、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23年)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23年)项目。
2)立项依据:九财扶指{2022}5号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包含修公路,改水塘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11、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物资采购,人员值班值守等方面经费。
2)立项依据:永财编字{2023}1号
3)实施主体: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项目,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排查,分类管控;全面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氛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其他运转类项目共计5个,项目总额3230万元,分别为水利工作经费800万元、农业发展工作经费4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经费300万元、交通口工作经费700万元、其他股室工作经费100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2.16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类业务安排。
公务接待费45.81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只减不增,保留两位小数,保持公务接待合理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只减不增,保留两位小数,保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合理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1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只减不增,保留两位小数,保持公务用车购置费合理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务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务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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