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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林业局2023年度中央项目资金 区域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我局开展了2023年度全省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恢复保护资金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558.5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51.44万元,分解下达: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102.78万元,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269.13万元,国土绿化支出(油茶产业)169.02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3万元,造林贷款贴息39.43万元,半专业化扑火队10万元,防火物资储备5万元,林草综合监测3.08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07.13万元,分解下达:天然林提标52.22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90.41万元,国有天然林管护14.69万元,国有国家级公益林75.06万元,湿地保护修复554.75万元,野猪致害保险补偿20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专项资金名称 |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
设区市主管部门 |
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林业局 | ||||
县级主管部门 |
永修县林业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
资金执行情况 |
年度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
年度资金总额: |
751.44 |
699.08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751.44 |
699.08 | |||
省级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
推进国土绿化,加强非国林生态保护恢复,完善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
数量指标 |
半专业扑火队数量(支) |
1 | ||
防火物资储备(个) |
1 |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万亩) |
23.24 | ||||
其中:国家级公益林 |
16.82 | ||||
已落实管护责任的天然商品林 |
6.42 | ||||
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万亩) |
3.98 | ||||
松材线虫病重点区域防控任务(万亩) |
|||||
美国白蛾等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万亩次) |
3.55 | ||||
疫木清理(万株) |
5.66 | ||||
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数量(个) |
1233 | ||||
第一批油茶资源培育2022年任务油茶新造(万亩) |
0.0910 | ||||
第一批油茶资源培育2022年任务油茶改造(万亩) |
0.0845 | ||||
第一批油茶资源培育2022年任务油茶提升(万亩) |
0.2211 | ||||
质量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9 | |||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1 | ||||
非国有林管护责任落实率(%) |
100 | ||||
油茶新造成活率(%) |
≥85 | ||||
油茶良种使用率(%) |
100 | ||||
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同林长制考核细则) (%) |
≥40 | ||||
时效指标 |
非国有林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 |
≥85 | |||
油茶新造当期任务完成率(%) |
≥90 | ||||
油茶改造当期任务完成率(%) |
≥90 | ||||
成本指标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6 | |||
半专业扑火队补助标准(万元/支) |
10 | ||||
新造油茶(元/亩) |
1000 | ||||
油茶改造(元/亩) |
400 | ||||
油茶提升(元/亩) |
200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民生状况 |
逐步改善 | ||
生态效益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
≥90 | |||
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 |
明显 | ||||
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
明显 | ||||
可持续 |
对地区油茶产业发展可持续性影响 |
明显 |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显著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 |
≥85 | ||
专项资金名称 |
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
设区市主管部门 |
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林业局 | ||||
县级主管部门 |
永修县林业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
资金执行情况 |
年度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
年度资金总额: |
807.13 |
752.56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807.13 |
752.56 | |||
省级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
支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通过对天然林保护面积的确定,对保护面积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确实保护天然林生态资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
数量指标 |
野猪致害保险补偿(项) |
1 | ||
原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面积(万亩) |
1.4685 | ||||
国有国家级公益面积(万亩) |
17.0431 | ||||
质量指标 |
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增长情况 |
持续增长 | |||
时效指标 |
国有林保护修复当期任务完成率(%) |
≥90 | |||
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国有林管护补助成本(元/亩) |
10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林区民生状况 |
逐步改善 | ||
生态效益 |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 |
持续加强 | |||
可持续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显著 |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558.5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改革发展资金751.44万元,已发放699.08万元,资金执行率93.03%;生态恢复保护资金807.13万元,已发放752.56万元,资金执行率93.2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县根据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做到专款专用,拨付及时,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年初总体目标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数量年初指标13个,已完成13个,其余6个项目正在验收,资金未支付,各项指标均已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全部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4685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6.4235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7.0431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6.8207万亩,野猪致害保险补偿1项,半专业扑火队数量1支,防火物资储备1个,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3.98万亩,美国白蛾等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3.55万亩次,疫木清理5.66万株,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数量1233个,油茶营造面积0.40万亩。
2.质量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0.9‰,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非国有林管护责任落实率100%,油茶新造成活率≥85%,油茶良种使用率100%,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40%,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增长情况:持续增长。
3.时效指标:非国有林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85%,油茶新造当期任务完成率≥90%,油茶改造当期任务完成率≥90%,国有林保护修复当期任务完成率≥90%,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100%。
4.成本指标: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半专业扑火队补助标准10万元/支,新造油茶1000元/亩,油茶改造400元/亩,油茶提升200元/亩,国有林管护补助成本10元/亩。
5.社会效益指标: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6.生态效益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0%,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7.对地区油茶产业发展可持续性影响:明显,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持续加强。
8.满意度指标: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九财资环指〔2022〕39号)中油茶造林补助资金执行率74.57%,原因是部分项目未验收。下一步我局将督促乡镇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2.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九财资环指〔2022〕38号)、《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九财资环指〔2023〕10号)精神,其中永修县湿地保护修复补助资金554.75万元,目前已发放507.25万元,47.5万元暂未发放,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验收,下一步我局将督促乡镇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九财资环指〔2023〕33号)、九财资环指〔2022〕38号精神,永修县林业局国有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共计90.41万元,正在收集支付材料,准备支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23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没有发现问题。
附件:
1.永修县林业局2023年度中央财政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自评表
2.永修县林业局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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