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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林业局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 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永修县林业局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
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市林业局: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林函字〔2022〕26号)精神,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我局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恢复保护资金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度上级下达我局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及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共计1739.83万元,其中赣财资环指〔2020〕38号和赣财资环指〔2019〕14号下达我县省级项目资金1629.9万元,包括中央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83.29万元,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708.09万元,省级林业专项资金438.52万元; 九财预指〔2021〕14号下达我县2021年度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09.93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指示要求,我县积极做好全省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灾害防控和油茶、毛竹、森林药草等林业政策扶持,为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系统支持。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资金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共计1739.8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资金1191.38万元,已发放733.43万元,资金执行率61.56%;省级林业专项资金548.45万元,已发放320.734万元,资金执行率58.48%。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县根据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做到专款专用,拨付及时,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自评,县林业局转移支付 2021年度绩效自评各项目标达到项目建设要求。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91万亩; 退耕还生态林新纳入面积=0.12万亩;省级公益管护面积22.23万亩; 森林“四化”建设新造0.0461万亩; 防火林带建设面积0.022万亩; 省级森林乡村创建数量6个。
2、质量指标: 管护合同签订率≥90%; 管护任务完成合格率≥90%; 补偿资金保用规范率≥95%; 补偿资金发放“一卡通”使用率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90%;森林火灾防控率≤10公顷/次。
3、时效指标: 当期管护任务完成率≥90%; 补偿资金发放兑现率100%; 年度检查当年开展完成率≥90%;造林建设任务完成率100%;年度项目组织检查任务完成率100%;年度项目资金发放兑现率。
4、成本指标:国有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21元/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经济补偿支出17.85元/亩; 其中:国家级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国有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3.15元/亩; 低产毛竹林改造150元/亩,笋用林(笋材两用林)250元/亩,新造雷竹笋用林350元/亩; 森林药材培育木本类500元/亩,多年生草本400元/亩,一年生草本200元/亩; 防火林带种植补助1000元/亩; 省级森林乡村创建数量5万元/个,6个30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明显; 促进林分结构改善程度明显.
6、可持续性影响指标: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好。
7、满意度指标:林权所有人满意度≥85%; 管护员满意度≥85%.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些项目实施缓慢,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保证项目的实施。
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督促乡镇完成社保卡信息收集,把生态公益林补偿剩余个人部分资金发放完毕,对其他未验收核查完的省级专项资金也尽快下拨到位。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省级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省级财政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特此报告。
附件:
1.永修县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021年度区域绩效自评表
2.永修县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2021年度区域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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