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8-11-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G24160-0302-2018-0002 责任部门: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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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11-0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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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723日,江西省林业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的指导意见》(赣林造字〔201814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1.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的涵义?

  答:国有林场场外造林是指国有林场在原有经营范围之外,利用自身技术、管理等优势,通过林地流转,在集体林地上开展营造林发展林业(包括新造林、更新造林和现有林分改造等),是集体林业规模化经营方式的创新和补充。简单地说,就是指国有林场走出去在场外发展林业。

  问:2.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 

  答:20179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开展场外造林,探索集体林地和森林经营托管制度,带动提高集体林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壮大国有森林资源。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出台《指导意见》,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国有林场转型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国有林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我省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地绝大部分划入生态保护范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国有林场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推进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可有效地拓宽国有林场发展空间,把国有林场的人才、技术、资金、管理优势与乡村集体的林地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国有和集体林业各种要素有机融合,实现双赢发展。

  二是乡村振兴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我省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85%的林地为集体林地。由于长期忽视森林经营工作,我省森林质量和功能效益低的问题甚为突出。国有林场是国家设立的长期经营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的专门机构,长期从事森林经营工作,拥有一支富有林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技术管理队伍。推进国有林场场外造林,能够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资金对森林进行长期管护经营,推动集体林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经营效益,示范带动集体林业发展,从而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增加林区群众收入,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永续利用。

  三是发展场外造林仍存在一些问题。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省国有林场实施场外造林11.04万亩,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推进国有林场场外造林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开展场外造林和森林经营资金筹措困难,林地流转后登记办证、权益保障不到位,林木经营性采伐政策落实不到位。

  问:3.《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指导意见》共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创新机制、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等六个部份;提出了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明确了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的经营机制、政策措施、组织保障。

  问:4.场外造林只有5种模式吗?

  答:根据当前我省集体土地流转的几种形式,《指导意见》列举的股份制林场、国有林场+合作社+农户(家庭林场)、国有林场+村(组)+农户、赎买和托管5种场外造林模式,但并不是说场外造林就只有这5种模式。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利益联结为纽带,按照相互自愿、依法依规、保障权益、互利双赢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场外造林的形式和机制。

  问:5.对场外造林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场外造林可以以国有林场为申报主体,按照财政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要求,申报中央和省级林业基本建设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生态恢复资金、天然林禁伐补助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以及低产低效林改造、长防林、珠防林、储备林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也就是说,只要与营造林、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等有关的项目资金都可以用于场外造林。

  二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方面用足用好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和贴息贷款政策,积极争取包括世界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在内的各类外资贷(赠)款,充分利用林权抵押贷款,支持开展场外造林。另一方面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按照国家推广公共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要求,探索运用PPP模式,统筹推进场外造林。

  三是完善采伐管理。场外造林可以纳入国有林场森林经营范围,由国有林场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十三五”期间,场外造林所需采伐限额,可按照集体林采伐管理规定分配、使用集体林采伐指标。在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抚育、更新采伐。

  四是支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场外造林连片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的,可将其所需管护用房、林区道路、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配套设施建设纳入相应的专项规划,并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允许利用场外造林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绿色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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