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7-1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48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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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生态保护工程2017年扶贫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7-11-2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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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生态保护工程2017年扶贫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加快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工程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林业生态保护和林业产业扶贫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统筹发展理念,整合林业资源,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帮扶力量,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提高贫困群众收入,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组织实施生态保护工程脱贫攻坚“五项措施”,加大贫困村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生态补偿、资源开发、增加就业等方式,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力争到2017年底,全县19个贫困村都能从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大收益,贫困农户生态产业和生态保护收入增长幅度明显提高。

三、帮扶对象暨范围

全县生态保护工程涉及的贫困村和贫困户。

四、政策措施

1公益林保护项目。继续落实好全县54.24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将林农的公益林补助资金每年20/亩全部进入“一卡通”账户发放,确保经营生态公益林的单位和个人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健全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湿地生态补偿试点项目。2017年规划完成2015年湿地生态补偿试点项目560.45万元,其中受损农作物补偿94.2万元,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项目466.3万元;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湿地生态保护管理机制。

3天然林保护项目。永修县自20171月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目前,已完成前期的政策宣传和山场勘察、转图工作,核定全县天然林面积共计86970亩,其中国有1970亩,集体85000亩。补助标准为国有补助10/亩,集体补助15/。下一步将开展林业产权核定,签订好天然林停伐协议和管护协议,力争早日将停伐协议补助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

4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全年实施0.5万亩,主要针对杉、松低产低效林进行,采取补种2年生乡土珍贵树种和抚育间伐改造等措施,促进林分早日成林,农民早日收益。

5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全年实施0.8万亩,每亩补助100元。

6长江流域重点防护林工程项目。全年实施营造针阔混交林0.5万亩,每亩补助500元;实施封山育林0.3万亩,每亩补助100元。     

7高产油茶项目。2017年发展高产油茶0.8万亩,每亩补助500元。

8林下经济项目。利用林地空间,从事林药、林菌、香精香料等种植,全年实施0.3万亩,其中中药材600/亩。

9竹产业发展项目。全年完成毛竹低改面积0.4万亩,补助150/亩;新建毛竹经营道路里程20公里,补助1.2万元/公里。

10完善退耕还林项目。2017年完善退耕还林项目2.46万亩,其补助标准为退耕地每年生活费105/亩,管护费20/,共计307.06万元。

(二)工作措施

1实施发展特色基地扶贫计划。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油茶、柑桔、毛竹等特色经济基地。力争全县扶持5个以上林业特色基地,使具有林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林业意愿的贫困户人均23亩的经济林。大力推进油茶产业精准扶贫,全县每年新造高产油茶示范林0.5万亩,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户由县财政另补300/亩。

2实施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带动扶贫计划。扎实推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等林业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在集体林地上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允许由村集体组织农民自建。鼓励和引导在国有林地上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当地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护林联防服务,在能够履行工作职责的前提下,由乡(镇、场、企业集团)组织贫困农民优先提供服务。鼓励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单位,优先聘用周边贫困农民从事服务性岗位或季节性工种。

3实施生态保护人员精准扶贫计划。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在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护林防火、湿地修复等生态保护用工中,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生态保护人员或以临时聘用的形式,使更多贫困人口受益。对生态保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专职生态保护人员每人配发工作服及个人防护用品。

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扶贫计划。鼓励引导林业大户、林业实施专业合作组织、林业经营企业、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吸收当地农民投山、投劳入股、就业。鼓励农民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增加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收入。鼓励采取联办林场或联户经营提升规模效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农民发展现代林业产业。

5实施林业科技扶贫计划。结合全县林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建立一批林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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