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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立新乡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永修县立新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修县立新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永修县立新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永修县立新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修县立新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
(二)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经济秩序,振兴乡村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三)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本乡“三农”服务体系,根据“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
(四)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六)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十)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永修县立新乡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永修县立新乡人民政府和二级预算单位0个。
编制人数小计5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8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9人。实有人数小计6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7人,行政在职人数27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20人;退休人数17人;退职人数2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 永修县立新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永修县立新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立新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916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62万元,其他收入5558.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8.37万元,上年结转369.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9.0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立新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916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2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61.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7.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71万元;项目支出790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7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1.9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35.55、基本建设支出1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506.58万元、其他支出7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6.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万元,教育支出8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4.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2.1万元,农林水支出664.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1.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3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9万元,其他支出5558.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7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47.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8.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2.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52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6.68万元,其他支出1168.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8.6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立新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24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6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640.2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5万元,教育支出81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4.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8.88万元,农林水支出664.5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602.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6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45万元;项目支出2638.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9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33.3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立新乡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立新乡人民政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15.0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4万元,增长6.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立新乡人民政府2023年各类项目情况说明
特定目标类项目共计5个,情况如下:
1.立新乡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提升渔业公共基础设施、推进渔业绿色发展、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壮大。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和基本养殖池塘上图入库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29号)和《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等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农字〔2022〕32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2022年全市第二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设立本项目。
3)实施主体:立新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池塘实施整形改造、进排水管建设、电力设施扩容2处;对138处塘口、9080米长度排水沟渠实施清淤;新建管理用板房36个;池塘道路平整或硬化:4米宽水泥路长度850米、3米宽水泥路2000米、碎石道路16000米;建设三个养殖尾水处理点:分别做三池两坝建设。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930万元。
2.立新乡可用财力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政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支配财政资金之和。
2)立项依据:依据永财编字[2023]1号文件,结合乡实际设立项目。
3)实施主体:立新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维持乡镇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450万元。
3.土地增减挂项目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拆旧复垦,发挥土地优势。
2)立项依据:依据永财编字[2023]1号文件,结合乡实际设立项目。
3)实施主体:立新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用于土地增减挂施工、土地开发(整理)。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660万元。
4.水利工程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对水力资源开发和防止水灾水利工作。
2)立项依据:依据永财编字[2023]1号文件,结合乡实际设立项目。
3)实施主体:立新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用于南岸村雷公山塘护坡、骆家山塘除险加固、桥头水土保湿项目、农村饮水安全维修等。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60万元。
5.村级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村级工作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2)立项依据:依据永财编字[2023]1号文件,结合乡实际设立项目。
3)实施主体:立新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用于村干部报酬、农村五保户供养、办公经费等以保证村组织正常运行。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88.33万元。
其他运转类项目共计9个,项目总额2880.09万元,分别为农业发展经费500万元;交通经费500万元;防汛支出200万元;其他事业单位补助支出500万元;民政经费支出200万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0.09万元;卫健经费支出300万元;电排站、圩管会经费支出180万元;立新乡各类保证金往来款项50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立新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3.4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45.8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2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务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务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永修县立新乡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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