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7-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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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计划与录取分数线划定

发布日期:2025-07-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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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永修县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永教体发〔202510号)文件精神,本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2025年永修县参加初中学考考生成绩、填报志愿及县内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经永修县中招委和永修县教育体育局审定,现将永修县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计划数与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永修一中

    1.统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721,招生计划人数339人;

    2.均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556(一校一线),招生计划人数791人。

    二、永修二中

    1.重点(精英)班最低控制分数线593.5分,招生计划人数350人;

    2.普通班最低控制分数线489.5,招生计划人数870人;

    3.体育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343分(且初中学考体育单科成绩不低于58分),体育专业特长分值不低于2.5分,招生计划人数30人。

    三、永修立德高级中学

    永修立德高级中学重点班最低控制线538分,普通班最低控制分数线386分,招生计划人415永修立德高级中学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数,全县未被其他高中录取的考生,在达到立德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可通过该校与考生双向选择的方式录取,考生不需要再次填报志愿,报名时间不晚于720日。

    四、永修中等专业学校

    永修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指导线为355分,招生计划人数1160采取划线录取与自主招生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外地随迁子女招录。

    在外地就读的永修户籍(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初中毕业生需回永修就读普通高中,需于7月15日前提供初中学考准考证、户口本、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考成绩证明、学籍表、当地录取分数线等材料到永修县教体局申请,永修县中招办复核考生分数已达参加考试所在地高中录取分数线后,则将考生初中学考分数折算为永修县初中学考得分(折算方法:考生在参考地初中学考考试科目总得分÷当地考试科目总分×830),按折算后的分数录取。录取永修一中须达到永修一中统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721分,录取永修二中须达到永修二中普通班最低控制分数线489.5分,录取永修立德高级中学须达到永修立德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386分。

                                                                                    永修县中招办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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