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2-07-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33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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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校外培训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2-07-0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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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暑假已至,为持续巩固我县“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学生假期学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责,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快乐的假期,在此我们诚恳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假期拒绝参加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所有培训机构或个人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研学旅行”“暑期托管”等任何形式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或是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此类违规培训未经审批,缺乏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家长与学生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请各位家长朋友充分认识到违规培训所带来的疫情、安全和资金等多方面的风险,为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不参加违规学科类培训。

二、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假期是家长与孩子亲密接触、共同成长的最佳时机,也是孩子休息调整、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希望您能够尊重孩子成长的科学规律,给予孩子爱的陪伴,不把假期当学期。结合学校暑假安排,与孩子共同商量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暑假计划,培养孩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如确有需要选择非学科类培训的,请您尊重孩子的兴趣和意愿,合理安排时间,并关注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非学科类培训,请务必选择持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培训机构。

2.预交培训报名费时,请务必与机构签订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并索要正规收款发票,防止维权不利。

3.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且不超过60课时)的费用,家长请通过银行监管专户缴付培训费,以免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款跑路造成经济损失。

4.机构不得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质的教师,不得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作为培训教师。学校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请家长报名时仔细阅读机构公示的教师基本情况。

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需要每一位家长和孩子的积极配合,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主动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中来,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一切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为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敬请广大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监督。

相关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教体局(学科类和体育类培训机构)0792-3220945;

文广新旅局(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0792-3169711;

工信局(科技类)0792-3226978。


永修县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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