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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修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2021年3月5日,我局通过本网站公布《永修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截止4月5日止,永修县中招办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经研究,我局采纳意见 2条,不予采纳意见2条。现将具体征求意见结果及原因说明如下:
1.关于年龄已满6周岁,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入学就读小学一年级,建议允许延缓入学。此条意见我局予以采纳,但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由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儿童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可以延缓一年入学。
2.关于本县户籍县外小学毕业生回县就读,必须在7月15日前到申请学校登记,有意见反映有的学生由于家庭和疫情等各种原因,需到开学初才能确定是否回原籍就读。此条意见我局予以采纳,本县户籍县外小学毕业生需要回本县升学就读初一的,在7月15日后可直接到县中招办提交材料申请登记审核,由我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有学生家长建议将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放宽至12月31日。此条意见我局没有采纳,因为目前省里没有出台相应规定,加上我县城区学校目前还有大班额需要化解、没有扩招容量,而且江西省中小学学籍系统中设置的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年龄开关为8月31日,所以放宽入学年龄的建议今年不能采纳。
4.关于高中择校和线下招生的建议,我局没有采纳,因为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去年专门建立了江西省高中招生录取管理系统平台,近几年高中招生必须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和录取分数线执行。如果高中学校违规招收择校生和没有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学生的学籍将无法办理接续,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高中招生录取学校负责。
永修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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