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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教体局2023年度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一、工作成效
永修县教体局党委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教体局与各中小学在今年春季学期签订了“控辍保学工作责任状”,夯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全面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通过全县教体系统共同努力,全县各中小学切实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等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适龄子女没有因贫失学、辍学现象。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依法行政控辍。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要求,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辍学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永府办字[2018]92号),县政府全面负责区域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突出重点地区,加强分类指导。建立教育、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参加的控辍保学重点部门定期协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协同合作督促社会、企业、监护人、学生等,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二)落实联控联保机制。
全面落实党政线、教育线“双线”责任制,双管齐下,严格实行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要求,层层签订承诺书,全面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列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指标,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列为每学期开学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乡镇的有关领导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对辍学率连续三年上升,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规范辍学复学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深入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少年儿童充分认识到“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使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到“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
教体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通知》(永教体字[2019]11号)文件,教体局和学校每学年制度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明确学校、乡镇、教体局等针对辍学学生的动态监测机制、书面报告制度、劝返复学工作机制等,让各部门规划落实保学劝返复学工作。
(四)建立台账精准控辍。
县教体局对各校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永教体字[2023]50号),各学校在今年的春季和秋季开学初期分别开展了控制保学工作专项摸排,动态了解学生动向,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夯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同时,县教体局关爱适龄残疾学生,要求相关学校对适龄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入学就读的,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县教体局每月都要向市教育局上报“控辍保学月报数据表”。我们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在每月都有开展控制保学自查工作,动态了解学生动向,并在每月要向教体局教育股上报“控辍保学月报数据表”。如一旦发现有辍学学生,学校要开展劝返工作;劝返3次以上未果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确实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同时,县教体局保片领导和下校蹲点干部会定期到学校进行控辍保学工作督查。
(五)提升教育质量保学。
贯彻落实党中央“双减”政策和省、市“双减”文件精神,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学习和活动的时间及内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各校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现象。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
三、下步打算
1.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分析学生的辍学原因,因人施策劝返。经过动员未返校的,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劝返。
2.进一步关注重点人员,灵活采取安置方式。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脱贫户、“三类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就学情况,发现问题,逐人分解解决。督促各乡镇学校加大对重度适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的力度,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
3.进一步加强心理疏导。通过心理健康专业教师的介入,对厌学学生加以心理疏导,尽可能的帮助其化解厌学情绪。
永修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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