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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情况报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赣教督办函〔2019〕17号)和县教体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全县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永教字[2023]122号)文件要求,10月22日-23日,县教育局抽调专门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材、组织家长代表座谈的方式,对全县58所幼儿园中的17所进行了督导评估,评估比例占29.3%,达到了省规定20%比例要求。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全县幼儿园共58所,在园幼儿共7793人,在岗教职工共1252人。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占比为96.5%。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1.强化资金投入,改善办园条件。
从督导情况来看,不管是公办园,还是民办园,都非常重视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实力,为幼儿提供了更好的教学与生活方面的服务。如:按600元/生/年的省定标准及时拨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列入财政预算,按200元/生/年的补助标准及时拨付到位。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安排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按学前教育支出功能科目核算学前教育资金投入。近三年全县投入资金1.98亿元,实施公办幼儿园新建、改建工程10个,新增办学用地88.42亩,增加学位2820个。
2019年以来,新城幼儿园幼教楼、龙岗幼稚园、湖东幼儿园、涂埠幼儿园扩容新建工程、城南幼儿园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区幼儿园学位紧张的局面得到有力缓解。当前还在加快推进湖东第二幼儿园、湖西幼儿园建设。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按照《江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坚持高标准设计建设乡镇幼儿园,做到建一所成一所。2021年以来,异地新建了三溪桥镇、滩溪镇和恒丰企业集团等中心幼儿园。目前,全县有乡(镇、街道、垦殖场、企业集团)18个,建有独立园舍的乡镇中心幼儿园21所,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实施村级公办幼儿园建设。2021年启动梅棠镇大塘村、江上乡乐平村、艾城镇高桥村等幼儿园建设,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庄有了家门口的优质幼儿园。
2.强化办学环境,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千方百计扩充“三个面积”,将县委老干部局3.05亩场地给新城幼儿园,作为室外游戏场地;将涂埠镇3亩地无偿划归给涂埠幼儿园,作为劳动基地和游戏场所;将龙岗幼稚园多余教室,改装为幼儿园教室,增加学位300个。2022年暑期对吴田、红桥、麻州、马湾4所村级幼儿园进行改造。各幼儿园活动室、游戏区域、户外场地设备设施一应俱全,成为孩子们成长的乐园。
3.强化工作责任,防范校园风险。
全面推进幼儿园“三个百分之百”和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全县中心幼儿园园门口均设置了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加强幼儿园门岗管理,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按“八小件”个人单警标准装备安保器材,配足配齐安保人员,开展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全县幼儿园食堂均安装监控设备,率先在全市完成校园食堂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校车监管,为全县校车安装GPS监控系统,建立了智慧校车管平台。设立“护学岗”,加强校园周边巡逻守护,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护校安园行动常态化开展。
4.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保教水平。
实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录用安置定向培养师范生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实行幼儿教师“输血工程”,2021年以来,补充幼儿教师182名,公办幼儿园教师逐年增长。组织园长岗位培训1期,培训合格98人;组织学前教育转岗培训3期,培训人员427人次;组织保育员资格培训4期,培训人员568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自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幼儿园存在相关问题,我们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克服困难,逐步解决:
1.评估体系中有几项指标有的幼儿园还要完善。如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在检查时部分幼儿园不能出具。
2.有的幼儿园玩具材料采购合同、合格证及厂家资质信息没有。
3.有的幼儿园教研活动还不够。
4.部分民办幼儿园教职工没有享受养老保险。
5.安全卫生还需加强管理。有的幼儿园虽然有安全管理制度,但安全过程管理佐证材料不足。
永修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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