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职业教育 文件编号:永教体字〔2022〕10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2-10-3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0076 责任部门: 永修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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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3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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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永修中专,特教学校:

根据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五批、九江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及选拔工作的通知》(九教发〔2022〕1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连续任教五年以上的公办在职教师(含局机关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曾获往届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不参加同层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

学科带头人100名、骨干教师300名(表扬名额以实际评选人数为准,宁缺毋滥)。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果显著,科研能力强,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一)基本条件

1.师德优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资历达标。具有规定的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义务教育学校推荐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人选,必须要有1年以上农村工作经验。

3.功底扎实。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熟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教育理念领先,在相关学科领域中起到引领和导向作用。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规定完成年度及周期继续教育学时,经考核成绩合格。

4.坚持任教。任教以来,担任过一轮以上的循环教学(小学至少完成小循环教学),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2019年以来,周课时量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以上;校级领导坚持一线教学、满学校工作量,教研、电教等机构人员坚持深入一线指导教学、满单位工作量。

(二)具体条件

1.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具备县骨干教师身份或获县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项。

(2)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3)学科教学水平同行公认,在县域内有一定影响,教学成绩在本乡镇学校(县直学校为本校)同年级中位列前茅,学困生转化工作成效显著。

(4)获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和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教学十佳”、“教坛新秀”等荣誉的按同级别的一等奖认定,微课、录像课等非现场集中赛课者按所获奖次降一等级认定。

(5)有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能随时上县级示范课。承担过片区及以上范围内的公开观摩课、竞赛课教学,或在片区及以上范围内较大型教研活动中有过主持、主讲或经验介绍1次及以上;在市级及以上权威教育刊物上发表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有1篇及以上论文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主持、参与(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一项市级及以上课题并结项。

(6)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积极从事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工作,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1人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学奖项。

2.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2)学科教学水平同行公认较好。教学成绩在本乡镇学校(县直学校为本校)同年级中位列上游,学困生转化工作有一定成效。

(3)获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和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或市级奖项,获“教学十佳”、“教坛新秀”等荣誉的按同级别的一等奖认定,微课、录像课等非现场集中赛课者按所获奖次降一等级认定。

(4)有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能随时上片区级(校级)示范课。在本校承担过公开观摩课或在本校教研活动中有过主持、主讲或经验介绍1次及以上;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权威刊物上发表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有1篇及以上论文获县级二等奖以上或主持、参与(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并结项。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二)各校按实际在岗关系根据下达的名额,采取自我推荐、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申报对象。

(三)各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和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量化评估排序,提出推荐意见,经评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拟定推荐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等额推荐名单上报(骨干教师上报名单,学科带头人上报名单及个人业绩材料)。各校推荐时,若暂无符合条件的对象,宁缺毋滥。

(四)为加大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力度,支持我县名师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团队建设,2022年新成立的19个名师工作团队可分别推荐1名县学科带头人和1名县骨干教师一起参加全县教师评审。各名师工作团队也需成立评审小组和推荐委员会,严格按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估排序。

(五)县教育体育局对各校推荐的学科带头人名单及业绩材料和骨干教师名单进行审核,聘请县外专业人员评审,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最终获评人选。

五、职责和管理

(一)县级学科带头人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改革研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每学年上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及以上(其中任期内上县级安排的示范课至少1 次)。认真研究本学科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任期内积极主动参加“乡村教师支教计划”相关活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2名以上。积极参与永修名师工作站建设,每学年上交原创教学资源(包括:论文、教案、试卷、练习题、课件等)总数不少于2件,每学年学期结束前交到县教研室。

(二)县级骨干教师每学年上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任期内积极主动参加“乡村教师支教计划”相关活动,至少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1名以上。积极参与永修名师工作网站建设,每学年上交原创教学资源(包括:论文、教案、试卷、练习题、课件等)总数不少于1件,每学年学期结束前交到县教研室。

(三)县学科带头人和县骨干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中切实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对照职责要求进行自评。各校负责本校的县学科带头人和县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实行每三年一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完成职责任务的为合格,未完成的为不合格,优秀率为合格人员的20%。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考核为优秀的,在高一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报中优先推荐;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

(四)县学科带头人和县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称号:

1.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的;

2.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受到查处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有“不合格”者;

4.未按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全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或未完成年度、周期继续教育学时的。

5.不承担应尽职责,未完成职责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是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审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要进行资格审查,不得论资排辈、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推荐对象不符合条件要求和评选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规学校的当年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实行“一票否决”。

(二)坚持标准,规范操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好中选优,将教师公认、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推荐人选要考虑学科平衡,尽可能覆盖各学科,优先推荐一线教师。

(三)认真审核,按时上报。推荐对象要填写好《永修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学校要填写好《永修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和《永修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以上各表连同申报对象量化评估排序表、公示情况、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业绩材料(交复印件,并由学校盖章并装订成册)一并于11月7日上午九点前报至局人事股,电子稿发:1023189517@qq.com。要求个人纸质材料统一用纸质资料袋包装(一人一袋),并按统一格式填写封面(格式封面见附件5,A4纸打印后贴在资料袋封面)。

附件:1.《永修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永修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

3.《永修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4.《永修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5.封面格式模板

永修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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