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5-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3215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一家源头企业退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的公示
为进一步深化货运车辆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根据《九江市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之规定,经调查摸底和审核,我县江上焦冲马路采石场(永修县江上乡焦冲村)原重点源头单位(企业)因市场环境影响,加上资源枯竭,现产能未能达到年产量30万吨,且一年内没有发生超限配载出场(厂)违法行为,现经报永修县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公路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30日。
永修县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公路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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