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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乡常态化开展“民情勤访”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江上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
《关于在全乡常态化开展“民情勤访”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江上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有效推动平安建设各项中心工作稳步落地,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民情勤访”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江上建设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实现“六个坚决防止发生”为目标,结合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健全乡村两级网格化防控工作体系,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国家法规政策、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参加人员
全乡各单位包村帮扶干部、政法干警、乡村干部、网格员(辅警)、平安志愿者(江上志警)、农村“五老”人员等。
三、勤访方式
采取组织召开群众恳谈会和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群众恳谈会一般应以自然村为单位,乡、村有关干部参加,并做好记录。入户走访应以重点人员为主,及时收集、排查、化解、疏导有关矛盾纠纷和隐患。
四、勤访内容
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通过“民情勤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地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一)征求群众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征求群众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征求群众对乡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乡风文明和移风易俗、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林长制、河长制、湖长制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征求群众对道路交通和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建议;
(五)征求群众对加强改进社会治理方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收集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七)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介绍乡党委、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和推进落实情况,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推进落实情况;
(八)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和法律法规常识,包括“双提 升”、防火防盗、反诈骗、反邪教、防溺水、道路交通安全、拒绝“黄、赌、毒”等。
五、工作举措
各地在抓好“民情勤访”的基础上,要采取扎实有效的工 作举措,切实维护好全乡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开展常态化夜间巡防。派出所和乡村要组织民警、乡村(社区)组干部、网格员(辅警)、平安志愿者等力量组成巡逻队。集镇将容易引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餐饮夜市、网吧、 洗浴中心、歌舞厅、棋牌室、宾馆等场所,以及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等作为重点防控场所,提升巡防频率。农村地区加强对偏远村组和主要路口等重点区域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和消除辖区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压缩违法犯罪空间。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动员网格员、楼栋长、社区村组干部等力量,深入楼栋(院落)、农村居住点、家庭定期开展排查,重点对家庭成员关系紧张、经济纠纷、琐事纠纷、家暴、婚外恋、借婚恋敛财、子女抚养或探视权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情况进行排查。通过乡村综治中心,动员派出所、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及调解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解化解。健全落实入户排查、分流交办、调解稳控、法律服务、心理疏导、依法惩处相结合的综合性多元处置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开展“多员合一”网格巡查。各村(社区)要对网格员、防火员、高标准农田管理员等乡村力量,因地制宜进行整合,建立网格员制度,并完善网格员工作职责和管理考核制度。全乡网格员要对网格内人、地、事、物、情等进行全方位巡查盘问。及时发现网格辖区内道路交通、河湖塘库水域、建筑施工、石化、消防、燃气管网、特种设备以及其他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发现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等等。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网格员要及时处理;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上报乡综治中心,由乡综治中心分门别类处置完成后,并进行现场验收。
(四)入户走访重点人群。对经济困难、生活不幸、夫妻不和、家庭暴力、伦理关系复杂、留守人员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家庭,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及解除强制吸毒人员、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失意人员、性格偏执人员等重点人员要加强服务管理,做好关爱帮扶解困、心理疏导援助,有效防范个人极端事件或案件发生。对存在征地拆迁、物业房产、土地林地权属、邻里和婚姻矛盾纠纷人员,涉师、涉军等特殊利益诉求群体,留守未成年人进行排查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包保责任领导和干部,制定管控措施,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合理诉求,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员任常务副组长的“民情勤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村(社区)工作组。政法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班子成员担任村(社区)工作组组长,挂村帮扶干部、驻村干部、网格员、政法干警(辅警)为成员,深入村组和街区进行勤访,全面收集掌握群众的所思、所需、所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情勤访”工作,村(社区)书记、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并带头参加,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民情勤访”活动的组织管理,及时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处理。
(二)加强协调推进。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民情勤访”活动计划,切实开展好“民情勤访”活动,确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对于收集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村(社区)、乡、县逐级解决流程进行处理。村(社区)可以直接解决的,由工作组长交给村(社区),并跟踪落实;乡可以解决的,由工作组长转交乡分管领导,并跟踪落实;乡无法处理的,由乡上报至县平安办转交县相关职能部门,并跟踪落实。
(三)加强宣传造势。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开展“民情勤访”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及时宣传报道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表彰积极参与“民情勤访”活动且成效显著的干部,推动“民情勤访”活动的深入开展。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并把“民情勤访”作为重要工作抓手,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督促考核。乡纪委、平安办具体负责全乡“民情勤访”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工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和村(社区)重点约访、主动家访、定期回访,确保各类问题解决到位。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每月上报“民情勤访”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乡纪委、平安办将适时进行调度通报,并将“民情勤访”工作纳入年终平安建设目标考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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