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1-05-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301566 责任部门: 永修县江上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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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上乡乐平圩人员转移安置方案》《江上乡沙丰圩人员转移安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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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上乡乐平圩人员转移安置方案》《江上乡沙丰圩人员转移安置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及驻单位:

为做好圩堤人员转移安置,特制定《江上乡乐平圩人员转移安置方案》《江上乡沙丰圩人员转移安置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上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江上乡乐平圩人员转移安置方案


为确保乐平圩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避灾工作各项措施,结合圩区实际,制定本转移安置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乡党委、政府领导、村书记等组成的江上乡转移安置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熊涛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万斌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员:陈小平、李文龙、蔡平、李平波、李圣乾、杨秋英、陈德润、马志国、王朝洁、林木耀、蔡贵旺、伍小平、彭玉良、余则全、高金富、黄海林

乐平圩  乡责任人:顾勤;村负责人:陈小平

当接到转移命令时,乡转移安置工作小组到岗到位,各村转移安置负责人第一时间按转移安置方案组织群众转移,乡中学、小学组织老师学生转移,乡派出所维持转移秩序和转移人员安全、乡卫生院提前在安置点和转移路线上安排医护人员做好医疗保障。

二、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及交通工具  

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按照“就近、就快”的原则,各村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如下:

乐平圩通过S305省道(焦武线)使用乡安排转移车辆或群众自备的交通工具迅速转移到乡政府安置。

村及各单位按照制定的转移方案,明确在特殊情况下的联络方法和警报信号,包括转移的路线、地点、安置措施、交通工具等,要逐步传达到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转移警报发布条件、形式、权限及送达方式  

1 转移警报发布条件

遭遇超标准洪水,确认将发生洪水漫顶时;

遭遇超设防标准地震或战争恐怖袭击等造成坝体发生结构性破坏,无法抢护,或对渗漏等险情抢护失败、无能力遏止漏水扩大时;

依据已发生的洪水量级,进行水库调洪计算,水库泄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对下游造成严重危害时。

2 转移警报发布形式

撤离警报利用有线、无线、视传、声传、送达等多种方法。

3 转移警报发布权限

由江上乡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

4 转移警报送达方式

采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警器或鸣笛等手段进行预警,撤离预见期较短时,江上乡防汛指挥部可采用分阶段分区域发布方法,实施部分提前撤离。

根据拟定的转移方案填写人员转移安置实施表。(详见附表)

四、转移安置纪律

1.对于疏散转移工作,乡、村两级干部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认真组织,确保疏散行动有条不紊,临危不乱。

2.各片区要服从指挥,听众命令,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种命令和规定,不得各行其事。

3.各责任区预备的人员、运输车辆全天待命,随时启动;做好汛情预警预报和通讯联络工作,所有应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4、对于不听指挥,不服领导,违反防汛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于不按照本《预案》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五、后期处置

1 灾后救助

成立救灾指挥部发生重大灾情时,乡人民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乡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乡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2 抢险救灾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乡、村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3 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4 灾后重建

各相关单位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对于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当地政府应以人为本,考虑实行移民计划。

5 工作后评价

乡防汛办按照防汛抗旱救灾过程中的具体表现,总结具体措施中的要点难点和不足,各工作口之间的配合衔接,形成防汛抗旱工作评价,针对不足之处要自我批评和及时整改。


江上乡沙丰圩人员转移安置方案


为确保沙丰圩圩内集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避灾工作各项措施,结合圩区实际,制定本转移安置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乡党委、政府领导、村书记等组成的江上乡转移安置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熊涛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万斌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员:张吉正、张文平、董家文、黄丽丽、郑守华、汤志贵、陈桂泉、刘定伏、陈玉新、张彩刚、张文生、张文厚

沙丰圩  乡责任人:熊燕青、熊积富;村负责人:张吉正

当接到转移命令时,乡转移安置工作小组到岗到位,各村转移安置负责人第一时间按转移安置方案组织群众转移,乡中学、小学组织老师学生转移,乡派出所维持转移秩序和转移人员安全、乡卫生院提前在安置点和转移路线上安排医护人员做好医疗保障。

二、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及交通工具

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按照“就近、就快”的原则,各村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如下:

沙丰圩通过S305省道(焦武线)使用乡安排转移车辆或群众自备的交通工具迅速转移到乡政府集中安置。

村及各单位按照制定的转移方案,明确在特殊情况下的联络方法和警报信号,包括转移的路线、地点、安置措施、交通工具等,要逐步传达到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 转移警报发布条件、形式、权限及送达方式

1 转移警报发布条件

遭遇超标准洪水,确认将发生洪水漫顶时;

遭遇超设防标准地震或战争恐怖袭击等造成坝体发生结构性破坏,无法抢护,或对渗漏等险情抢护失败、无能力遏止漏水扩大时;

依据已发生的洪水量级,进行水库调洪计算,水库泄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对下游造成严重危害时。

2 转移警报发布形式

撤离警报利用有线、无线、视传、声传、送达等多种方法。

3 转移警报发布权限

由江上乡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

4 转移警报送达方式

采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警器或鸣笛等手段进行预警,撤离预见期较短时,江上乡防汛指挥部可采用分阶段分区域发布方法,实施部分提前撤离。

根据拟定的转移方案填写人员转移安置实施表。(详见附表)

四、转移安置纪律

1.对于疏散转移工作,乡、村两级干部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认真组织,确保疏散行动有条不紊,临危不乱。

2.各片区要服从指挥,听众命令,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种命令和规定,不得各行其事。

3.各责任区预备的人员、运输车辆全天待命,随时启动;做好汛情预警预报和通讯联络工作,所有应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4、对于不听指挥,不服领导,违反防汛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于不按照本《预案》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后期处置

1 灾后救助

成立救灾指挥部发生重大灾情时,乡人民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乡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乡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2 抢险救灾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乡、村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3 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4 灾后重建

各相关单位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对于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当地政府应以人为本,考虑实行移民计划。

5 工作后评价

乡防汛办按照防汛抗旱救灾过程中的具体表现,总结具体措施中的要点难点和不足,各工作口之间的配合衔接,形成防汛抗旱工作评价,针对不足之处要自我批评和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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