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江上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 |||||||||||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2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 决算 |
一般公共决算:①一般公共决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决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决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江上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地方一般公共决算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 |||||||||||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包括决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信息类别: 标准目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8-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1740
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关联导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