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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上乡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一、2018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财税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乡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县下达的各项财政任务。
1.财政收入
2018年县下达我乡财政考核任务为6623万元,完成5447.28万元。其中:国税完成3818.21万元;地税完成1629.07万元。2018年江上乡收入预算总额为 4025.54万元,比2017年预算4090.28万元,下降1.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8.5万元,上年结转800.03万元。
2.财政支出
2018年江上乡支出预算总额为4025.5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教育支出550万元,比2017年预算500万元,增长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3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53万元,比2017年预算8.25万元,下降8.7%;医疗卫生支出26.80万元,比2017年预算26.42万元,增长1.4%;环境保护支出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7.65万元,比2017年预算71.70万元,增长22.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999.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5万元,比2017年预算7.37万元,增长14.8%。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6.49万元,比2017年预算241.07万元,下降18.49%;商品和服务支出260.8万元,比2017年预算240.93万元,增长8.24%;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91.60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60.80万元,比2017年预算240.93万元,增长8.24%。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江上乡“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72.5万元,较于2017年无变化。其中:2018年公务消费预算总额为59.5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总额为13万元。
2018年一卡通发放情况说明
2018年我乡全面实行了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已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资金有: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阳光助学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资金,村干部报酬,老村支书、老村主任补贴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补助资金,以及其他各项民政性补贴资金总计19大项,累计发放金额达1001.72万元。
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
1.财政税收工作
2019年县下达我乡的财政考核任务预计为6623万元,同上年任务数一样。我们将充分依靠全体财税干部既抱西瓜,又捡芝麻的依法征税理念,从源头堵塞税收执收执罚的漏洞,进一步提升广大纳税企业及个体户的依法纳税观念,同时从做强基础、培植财源入手,筑巢引凤招进企业,壮大税源基础。在乡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有决心完成县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
2.财政支出
2019年江上乡支出预算总额为1737.64万元,其中:按支出分类划分:基本支出218.06万元;项目支出1519.5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0万;教育支出87.0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84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0.6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0万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支出87.71万元,对企业补助的支出270万元;水利支出5.4万元;行政运行支出548.91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出13.38万元;财政事务45.06万元;计划生育支出18.57万元;住房公积金9.67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万元;其他文化支出11.3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87.71万元;项目支出1075.78万元。
三、2019年财政工作思路:
2019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尤为重要。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好工作:
1.建章立制,提升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我们将以正风肃纪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打造“效率、温馨”财政,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五严禁两严肃”规定,提升财政干部的整体效能水平。
2.做好招商引资的服务工作,大力培植税源,做大财政蛋糕。2019年我乡将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全体干部将进一步提升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水平,做好安商稳商工作,使招商企业早开工、早投产、早实现税收,夯实我乡的基础税源,为江上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今年初,我乡将完善《江上乡机关内部管理细则》、《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几个文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将节省下来的资金向民生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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