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工作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1-02-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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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合乡委员会 九合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乡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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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211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全乡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九合乡委员会    九合乡人民政府

    20211月4

               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

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全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进行换届。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任期首次3年改为5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章程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实际,现就做好全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村(社区)“两委”换届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此次换届工作,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重点,把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有利于推进脱贫攻坚、有利于推动基础工作的好干部推选出来,选优配强村(社


区)“两委”班子,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九合改革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健康有序进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工作任务。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任务是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此基础上,落实好六个方面任务:一是选优配强村级纪检委员(纪委书记);二是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是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小组长,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四是推选产生村(居)民理事会成员,建好村(居)民理事会;五是推选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六是建立健全村(社区)各类组织工作制度,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修订村规民约,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

(四)时间安排。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顺序进行,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

二、扎实做好选举各项准备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第一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口干部为成员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导小组下设“一室四组”,即办公室、综合业务组、宣传工作组、审计工作组、应急处置组(见附件一)。村(社区)要依法推选选举委员会。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按照省、市、县方案要求,根据集中排查和分析研判情况,研究制定本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选举工作的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村(社区)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有序推进。本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完成后及时报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全面落实领导成员包村联户制度,深入调研分析,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乡党委与所有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乡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带头支持换届选举,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维护换届良好风气。并对各种信访矛盾、舆论炒作、疫情等影响换届选举风险制定预案。

(四)做好离任审计工作。按照先审计后换届的原则,乡审计组联合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社区)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审计结果公之于众,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未进行审计的,不得开展选举阶段工作。

(五)精准分析研判。乡党委对选情进行精准研判,提出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报县换届办,特别是对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人选反复比选,形成有确定人选、有意向人选和无合适人选“三张清单”。对换届不能落实学历年龄要求、建制村无法实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等情况,形成专项说明报县“换届办”。

(六)整顿重点难点村(社区)。将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村(居)财务混乱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以及上次换届曾经出现过不良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列为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采取挂牌销号、集中攻坚、结对联系等办法“一村(社区)一策”进行集中整顿,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隐患。整顿不到位的不换届。

(七)做好选前培训和宣传发动。坚持先培训再换届,乡党委将组织召开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和培训会,重点抓好驻村(社区)指导选举的乡镇党政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居)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确保换届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中央、省委有关政策要求。各村(社区)要在党员群众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换届政策法规、流程办法、党员公民义务权利教育,引导依法依规、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各村(社区)要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人口普查等工作,通过上门服务、电话联系、信件通知等方式,扎实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和党员动员工作,保证在家的党员群众都参加,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群众尽可能返乡参加选举,提高党员和群众的参选率。

三、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一)拓宽来源渠道。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同时,打破职业、身份、地域界限,采取“五个一批”办法拓宽人选来源渠道,即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中选拔一批,从优秀退役军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一村一名大学生”中选拔一批,注重从村医村教、农村“法律明白人”、社会工作者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一批,还可以从本村(社区)在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此类人员不受提名年龄限制)中回请一批。注重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复工复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选拔一批。结合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大力推进“引才回村”行动,对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摸清情况、主动对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采取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为选拔村(社区)“两委”干部注入源头活水。

对户籍不在本村(社区),但在本村(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1年的各类优秀人才可以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经过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二)严格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1.把牢底线要求。落实“十不选”要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十不选”(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凡出现上述情形人员当选,当选无效。对照“十不选”,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列举不能提名的具体情形,指导村(社区)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

2.强化审核把关。按照初审、联审、考察等流程对村党组织上报的“两推一选”人员进行层层把关,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资格。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换届候选人,结合“十不选”情形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明确的人选条件,严格把关。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坚持高线标准,坚决把不适应不符合的调整下去;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尚在所受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高于其原任职务提名;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在换届提名过程中,报县委研判决定。

(三)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素质。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城市、爱社区、爱居民,具备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服务凝聚社区党员群众的能力素质。通过换届,实现全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两升一降”目标,即与换届前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致富能手比例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降低。对超过60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月,下同)、身体状况良好、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党委报县组织部门研究,经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继续留任。鼓励符合条件、有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意愿的驻村(社区)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简称“一肩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五)优化“两委”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人口4000人以下的,村(社区)“两委”班子配备3-5名;4000人以上的,村(社区)“两委”班子配备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职数,但需报乡党委、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最多不超过7名。

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一般按3名配备,其中书记1名。规模较大、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村(社区)党组织,经报乡党委、县“换届办”同意后,可增设委员职数,最多不超过5人。

村委会班子成员一般按3至7人配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按5至7人配备。大力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社区)“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

全面推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村(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总支委员会设纪检委员,村党的委员会设纪委书记,社区党的委员会根据实际可设纪委书记。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注重选拔45岁以下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原则上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提名人选近亲属回避制度,提名人选之间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四、严格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一)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1月底前完成)

村(社区)党组织一般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在乡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由村(社区)党组织召集本村(社区)党员、村(居)民代表(不少于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和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召开推荐大会,组织对新一届党组织班子进行全额推荐,根据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5倍,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报乡党委研究同意。

2.组织资格联审和考察。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按照乡党委初审、县级联审机制进行资格审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联合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其他人选由乡党委负责考察。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连同资格审查情况,提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审议情况,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名的差额确定,并报乡党委批准。候选人名单确认后,在村(社区)显要位置公示。

4.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具体议程:(1)清点到会人数。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由乡党委指定人员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到党员人数(含正式党员人数)。实到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正式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2)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3)介绍候选人情况。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介绍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情况;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4)投票选举。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计票人分发选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员按规定填写选票、投票。(5)宣布选举结果。当场清点选票后,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5.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书记、副书记。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后,及时召开新当选的党组织委员会议,投票选举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同步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6.乡党委任命。各村(社区)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写出选举工作报告上报乡党委任命,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经乡党委审查后,正式下文任命。

(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3月底前完成)

1.依法成立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强化党组织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一般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引导村(居)民代表依法按程序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把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提倡把优秀党员选民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主任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社区)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和流动人口等新形势,严格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在村委会选举中,既要对户籍在本村的村民进行登记,也要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任职一年以上的公民进行登记。对于选举期间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后,明确表示不参加本届村委会选举或者在规定期限内逾期未作出书面表示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不列入本届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在居委会选举中,既要对户籍在本社区的居民进行登记,也要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以及在本社区工作、本人要求参加本社区选举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予以登记。选民登记按照选民主动登记和社区选举委员会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和倡导选民到登记站主动登记,培养选民积极参选的意识,激发其参选热情。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20日之前公布。

3.提名和审查确定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发布提名办法,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居民五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居民小组提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情况、候选人条件和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经村(社区)党组织会议审议后,报乡党委、县“换届办”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根据审查和考察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乡党委要与正式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7日前,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

推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直接选举,大力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本社区化”比例,条件不成熟的可采取户代表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产生。村改居后的首次换届,要尽可能采取村民委员会换届的形式。“村已改居”但未完成集体产权改革的,以及各类功能区、国有场(矿)等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必须按照村委会的换届要求开展。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力求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

4.组织投票选举。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要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村(居)民公开,介绍其个人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和参选承诺;对上届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要增加介绍其民主测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投票选举时,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能超过3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秘密写票制度;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要加强治安防控,切实维护选举现场秩序。

(三)同步推选村级配套组织(2021年3月底前完成)

1.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之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选举产生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得指定、委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2.推选村(居)民小组长。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从本村(居)民小组的村(居)民代表中推选1名村(居)民小组长。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党组织所辖党组织负责人,党小组组长通过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兼任村(居)民小组长。

3.推选村(居)民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居)民小组推选,成员10名左右,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以及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居)民理事会成员特别是理事长。

4.加强村(社区)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建设。加强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提倡“两委”中年轻干部兼任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两委”中的女性成员兼任妇联主席,配强村民兵组织负责人。

(四)换届选举后续工作(2021年4月中旬前完成)

1.有序做好新老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之后,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指导监督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办公设施和设备、账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移交工作。配合县民政部门统一做好组织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同时深入细致地做好离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指导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确定发展任务,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居)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党务,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3.全面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换届选举结束后半年内,乡党委、政府组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乡党委严格履行直接责任,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乡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把抓村(社区)“两委”换届情况作为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强化指导防范风险乡党委成立了13个督导组,由蹲点村的班子成员带队,通过调研走访、定期调度、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指导,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加强选情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和落实换届工作联系指导制度由蹲点村的班子成员实行包干;乡党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要指导一个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对换届问题较多、以往出现重大恶性事件的村(社区),乡主要领导带头联系、重点关注。对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乡党委书记带头联系、全程指导抓实整顿工作,评估好换届选举时机,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选情复杂、信访矛盾突出、合村并居的村(社区)派驻工作组实地指导,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防止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防止炒作换届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强化全程监督,严肃换届纪律。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继续全面推行换届选举“三项承诺”制度和选风选纪群众监督员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信箱等,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以严肃认真的纪律搞好换届。广泛开展换届纪律教育,使党员群众普遍知晓换届纪律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纪律教育,做到乡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订换届纪律责任书、候选人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三个100%”。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凡经查实的,是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当选无效,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严肃处理。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要实行“阳光操作”,为选举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选环境;要认真落实回避制度,避免出现“父子村”、“夫妻村”的现象。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汇总整理,并报送至县委、县政府和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九合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九合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名单

3.永修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1

九合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郝根英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彭玉臻  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赖海明  党委副书记

    许松云  一级主任科员

蔡立华  人大主席

戴西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希希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戴立立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人大副主席

胡秋棋副乡长

余道炼四级主任科员

余制毅  四级主任科员

龙昌森工会主席

司法所长

派出所所长

     员:邓扶贫专干

花竹青纪检专干

王代孟维稳信息督查员、团委副书记

组织干事

邓世伟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胡淑芬妇联副主席

淦云华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蔡秋生纪委委员

退役军人事务口干部

袁尤花民政口干部

何晓霞卫健口干部

周文兰 党政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四组(办公室、综合业务组、宣传工作组、审计工作组、应急处置组)。

一、办公室

任:赖海明

副主任:余制毅

员:叶辉、刘

主要职责:

1、负责全村(社区)“两委”换届总联络、总协调工作;

2、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有关文件、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

4、负责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相关会议会务工作。

二、综合业务组

长:赖海明

副组长:余制毅

员:叶辉、刘

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负责解答有关业务方面问题;

3、负责起草本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4、负责指导各社区)整理相关换届选举工作资料;

三、宣传工作组

  长:胡秋棋

员:周文兰、熊彦钧

工作职责:

1.负责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宣传,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妥善处置换届网络舆情工作;

3.负责总结、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4.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的统一发布和审核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审计工作组

长:刘希希

副组长:蔡秋生

员:徐晓翔、邹祎晨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期届满审计工作。

2、负责出具审计报告。

五、应急处置组

长:赖海明

副组长:戴立立、曹勇

员:王代孟、邓世伟

工作职责:

1、主要负责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稳定大局,并对重点难点村进行整顿。

2、负责村(社区)“两委”候选人联审。


附件2

九合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督导组名单

村(社区)

青墅村

郝根英、赖海明

许松云、余制毅

蔡永忠  梁业明  王代孟

徐春云

城南村

彭玉臻、余道炼

龙昌森

邓世伟  胡淑兰  凌太浪

淳湖村

赖海明

徐晓翔  叶  辉  淦克贝

杨柳村

蔡立华

王  芳  杨  春戴龙华

河头村

戴西华

淦三阳  蔡秋生  花竹青

和平村

刘希希

吕永红  邹祎晨  淦建明

红光村

戴立立

胡淑芬  吴远林  毛雨木

四合村

杨  斌

刘  坚  何晓霞  张海华

新华村

余道炼

蔡丽萍  汪瑜瑾  邓  奇

门楼村

余制毅

李雪源  袁尤花  魏毓珍

永光村

喻  巧

淦云华黄绍宇熊彦钧

光明村

胡秋棋

彭焕南  董玉婷  叶德萍

兴合社区

刘希希

胡莉华  叶雯佳  叶  辉


附件3;

永修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时间安排表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及要求

完成时间

备注

换届选举准备工作(202012月下旬前完成)

1.全面调查摸底,整顿重点难点村,做到“6个摸清”。

20201130日前

县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具体负责。

2.做好任期届满审计。

20201130日前

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具体负责,县审计局负责把关并形成最终审计报告。

3.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届末考察和满意度测评,进行分析研判,掌握一批合适人选并上报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0201225日前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具体负责。

4.县委常委会研究方案

20201225日前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提供方案,县委办具体负责。

5.召开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及业务培训会。

20201225日前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

6.各乡镇召开动员会及业务培训会,各挂点乡镇的县领导到会指导。

20201231日前

由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具体负责。

村(社区)党组织的选举(2021112021130)

1.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推荐。

202116日前

由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指导,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具体负责。

2.村(居)民代表会议推荐。

202116日前

3.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联审。

202116日前

4.县委组织部联合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党委组织考察。

2021111日前

5.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考察结果,并连同资格审查情况,提交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021118日前

6.乡镇、村(社区)根据县级审议情况确定预备人选。

2021119日前

7.党员大会选举。

2021126日前

8.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

2021126日前

9.乡镇党委任命。各村(社区)将选举工作报告上报乡镇党委,并报县委组织部事前备案,再经乡镇党委审查,正式下文任命。

2021130日前

县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具体负责。

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20212月上旬—4月底前)

1.选举准备阶段:①依法成立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告第一号);②印制选举工作要点,发至县、乡各指导组。

2021213

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具体负责。

2.选举宣传阶段。

202122

331

3.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阶段:一是选民登记公告(第二号)。①公布选举登记日期和选举日期;②明确登记对象;③确定登记方法;二是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第三号);三是受理村民申诉;四是颁发参选证。

20212317

4.提名确定候选人阶段:①确定村民委员会职位和职数;②确定候选人人数;③提名确定候选人;④在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帮助下,对拟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⑤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第四号)。

2021226310

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民政局及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具体负责。

5.投票选举阶段:①公布选举日、投票时间、投票方式、投票地点(第五号);②依法组织选举投票,公布选举结果(第六号)。

2021316-20

1、投票选举阶段,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阶段,由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具体负责。2、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阶段,由团县委、县妇联牵头,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具体负责。

6.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推选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阶段:①公布推选产生的村(居)民代表(第一号);②公布选举产生的村(居)民小组长(第二号);③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理事会成员;推选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

2021330日前

7.建章立制阶段:①有序做好新老村(居)委会交接工作;②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完善村委会规章制度;③全面开展村(居)委会成员培训。

202141-6


8.检查验收阶段。

202147-20

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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